
劉老師
2019-10-15 13:56:49 909人瀏覽
1.一般來說,票據都是需要經過提示承兌和提示付款的,但是存在一些見票即付的票據,其提示承兌時沒有意義的,所以將其規定為無需承兌。所謂提示承兌,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票據,請求付款人見到出示的票據后作出承諾的行為。所謂提示付款,是持票人主張票據權利,向付款人(承兌人)出示票據,將票據交其驗看,并請求付款人(承兌人)付款的一種法律行為。通俗點說,提示承兌是“你要承諾兌付”,提示付款就是“到時候了該付錢了”。
2.兩者的期限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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