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抵銷的定義及適用條件是什么?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B
答案分析:(1)選項A:2021年1月底,王某可以將自己的“未到期”債務(2月初到期)與陳某的“到期”債務(1月初到期)抵銷;(2)選項B:2021年2月底,兩項債務均已到期,王某、陳某均有權向對方主張抵銷;(3)選項C:先履行抗辯權應當在“同一”雙務合同中談,本案是租賃和買賣兩個雙務合同;(4)選項D:不論租金還是貨款,均為貨幣,種類相同。

單老師
2023-06-17 13:57:34 1456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同學的記憶有偏差,經濟法此處的抵銷權不涉及是否是自然人同一業務的問題:
1.約定抵銷
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協商一致,可以抵銷。
2.法定抵銷(本題是考查法定的情況)
(1)定義:當事人互負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到期債務抵銷;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除外。
(2)提供勞務的債務、不作為的債務,根據債務性質不得抵銷。
(3)因故意侵權產生的債務,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
3.本題解析如下,同學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隨時提問。
(1)選項A:2021年1月底,王某可以將自己的“未到期”債務(2月初到期)與陳某的“到期”債務(1月初到期)抵銷;(2)選項B:2021年2月底,兩項債務均已到期,王某、陳某均有權向對方主張抵銷;(3)選項C:先履行抗辯權應當在“同一”雙務合同中談,本案是租賃和買賣兩個雙務合同;(4)選項D:不論租金還是貨款,均為貨幣,種類相同。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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