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甲企業與乙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約定:甲企業向乙銀行借款1000萬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甲企業將其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一并抵押給乙銀行,雙方于2019年1月1日簽訂了抵押合同,并于2019年1月10日辦理了抵押登記。此外,應甲企業的要求,張某單方以書面形式向乙銀行出具了保證書,乙銀行接受且未提出異議。在張某出具的保證書中,未約定保證方式以及承擔擔保責任的順序。
借款期限屆滿后,甲企業拒絕還本付息。乙銀行經調查發現:(1)2019年10月,甲企業未經乙銀行同意,將一批原材料以市場價格40萬元賣給丙公司,丙公司已經付款,甲企業已經將其交付給丙公司;(2)2019年12月,甲企業一臺價值50萬元的生產設備被送至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業之前欠丁公司80萬元的貨款,該生產設備被丁公司留置。
乙銀行要求張某承擔保證責任,張某則主張:該債權既有保證擔保,又有甲企業的抵押擔保,乙銀行應首先行使抵押權。乙銀行就丙公司所購買的原材料主張行使抵押權,被丙公司拒絕。乙銀行就丁公司所留置的生產設備主張行使抵押權,丁公司則認為自己的留置權優先于乙銀行的抵押權。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乙銀行的抵押權何時設立?并說明理由。
乙銀行的抵押權于2019年1月1日設立。根據規定,浮動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
(2)乙銀行與張某之間的保證關系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乙銀行與張某之間的保證關系成立。根據規定,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3)張某應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還是一般保證責任?并說明理由。
張某應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根據規定,保證合同未約定保證方式的,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張某提出乙銀行應首先實現抵押權的主張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張某的主張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主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首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5)乙銀行是否有權向丙公司就其購買的原材料主張抵押權?并說明理由。
乙銀行無權向丙公司就其購買的生產設備主張抵押權。根據規定,浮動抵押即使已經登記,也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6)丁公司是否有權就甲企業的生產設備行使留置權?并說明理由。
丁公司有權就甲企業的生產設備行使留置權。根據規定,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但是,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
(7)丁公司提出其留置權優先于乙銀行抵押權的主張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丁公司的主張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呂老師
2020-08-26 16:05:38 2960人瀏覽
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 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 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由于設定此類抵押時抵押財產的范圍尚未確定,而處于浮動之中,故稱浮動抵押。并且在行使抵押權之前,抵押人對抵押財產保留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的處分權。
對于區分浮動抵押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抵押財產的范圍是不確定的并且抵押人對該抵押財產在正常經營過程中仍享有處分權。如果您在做題時看到抵押財產是半成品之類不能確定財產范圍的情況,那么就是屬于浮動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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