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2)借殼上市特殊要求
①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對應的經營實體應當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且符合首發條件。
【提示】“創業板”上市公司自控制權發生變更之日起,向收購人及其關聯人購買資產,不得導致“借殼上市;
②上市公司及其最近3年內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違法違規的行為已經終止滿3年,交易方案能夠消除該行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響對相關行為人追究責任的除外;
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為;
④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不存在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可能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或者違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其他情形。

李老師
2019-08-13 18:00:56 920人瀏覽
因為借殼上市可以縮短上市的時間成本,快速實現上市。如果一個企業想要上市又不借殼上市的話,也許僅僅是等IPO的時間都要等上幾年。因為申請上市的公司數量過于龐大,而核準通過的企業相對較少,這樣一來,企業上市的周期就拉得太長了。如果進行借殼上市的話,就可以大大的縮短企業上市的時間成本。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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