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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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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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正2行 |
將“則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相當于法律的效力”改為: |
則這些約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相當于法律的效力 |
66 |
正2行 |
67 |
倒6行 |
將“性質為要約邀請”改為: |
性質均為要約邀請 |
68 |
倒數6行 | |
70 |
正12行 |
將“應當按照通常解釋予以解釋”改為: |
應當按照字面含義及通常解釋予以解釋 |
71 |
正12行 | |
72 |
正11行 |
第三段尾“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后增加: |
但是在表見代理中,出于對相對人和交易安全的保護,無權(表見)代理人訂立的合同有效,對被代理人發生法律效力。 |
73 |
正11行 | |
81 |
正5行 |
第一段后增加一段為: |
在連帶共同保證情形,《擔保法解釋》第二十條規定,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根據此條規定,在連帶共同保證情形,保證人之一承擔責任后,先向債務人追償;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有權要求 另外的擔保人承擔應當承擔的份額。這一點不同于保證與物的擔保并存的情形。 |
82 |
正7~11行 | |
83 |
正7行 |
刪除“雇用合同”,改為: |
主要是指基于當事人特定身份而訂立的合同,如出版合同、贈與合同、委托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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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正15行 |
將“司法解釋規定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解除權行使的情形”改為: |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當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權的情形有 |
96 |
倒16行 | |
111 |
倒數第3、4段 |
位置調換 |
倒數第3段內容調至第2個標題下第1小段的后面。主要內容未發生變化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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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倒1行 |
刪除“技術咨詢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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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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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倒6、10、13行 |
刪除開頭的“技術服務合同”幾個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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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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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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