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30日至4月30日,新版2015注冊會計師教材全新上市!東奧各科老師們第一時間為廣大注會考生整理了2015注會教材變化對比,以下是2015年注會《稅法》科目新教材變化情況,另外東奧會針對今年教材變化開展名師交流活動:2015注會教材變化情況和學習指導,期待考生們的踴躍參與!
3月28日至29日名師交流活動:2015注會教材變化情況和學習指導
2015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稅法篇提示:以下2015年注冊會計師教材內容變化——會計篇為東奧官方獨家發布,版權歸東奧會計在線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
2015年注冊會計師教材變化對比
稅 法
2014年教材 |
2015年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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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稅法總論 |
頁碼 |
內容 |
內容 |
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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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頁第3行 |
稅收的本質特征具體體現為稅收制度,而稅法則是稅收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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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頁倒數 |
我國《刑法》 |
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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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頁第9行 |
1.稅法公平原則 |
改成“1.稅收公平原則” |
6頁倒數第18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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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第八節 國際稅收關系” |
31頁 |
第二章 增值稅法 |
33頁第七行至35頁結束 |
刪除 |
改為“我國現行增值稅的基本規范是2008年11月10日國務院令第538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增值稅暫行條例》)! 增值稅之所以能夠在世界上眾多國家推廣,是因為其可以有效地防止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的重復征稅問題,并使其具備保持稅收中性、普遍征收、稅收負擔由最終消費者承擔、實行稅款抵扣制度、實行比例稅率、實行價外稅制度等特點。我國從1979年開始在部分城市試行生產型增值稅。2008年國務院決定全部實施增值稅改革,即將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2011年底國家決定在上海試點營業稅改征(以下簡稱“營改增”)工作,近幾年“營改增”試點地區已擴層到全國、“營改增”的行業不斷擴大,2015年有望全面完成“營改增”改革! |
37頁第9行至18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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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頁第2行至第5行 |
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下列情形,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1)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但以公益活動為目的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2)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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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頁 |
增加 |
增加“三、電信業 電信業應當按照《關于電信業將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43)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的規定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 電信業,是指利用有線、無線的電磁系統或者光電系統等各種通信網絡資源,提供語音通話服務,傳送、發射、接收或者應用圖像、短信等電子數據和信息的業務活動,包括基礎電信服務和增值電信服務。 1.基礎電信服務,是指利用固網、移動網、衛星、互聯網,提供語音通話服務的業務活動,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帶寬、波長等網絡元素的業務活動。 2.增值電信服務,是指利用固網、移動網、衛星、互聯網、有線電視網絡,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務、電子數據和信息的傳輸及應用服務、互聯網接入服務等業務活動。衛星電視信號落地轉接服務,按照增值電信服務計算繳納增值稅! |
4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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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頁 |
對于實務中某些特殊項目或行為是否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還需要做出具體確定。 |
改為“還對經濟實務中某些特殊項目或行為是否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做出了具體確定” |
43頁14行至15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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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18行 |
應當征收增值稅,在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納稅,其中: |
改成“應當征收增值稅。納稅人應在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納稅,其中:” |
41頁第17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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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頁倒數第6到8行 |
(4)集郵商品……。 |
刪除 后面的序號相應發生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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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頁倒數第1行 |
(8)納稅人代有關行政……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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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頁倒數第18行上方 |
增加 |
增加“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經多次轉讓后,最終的受讓方與勞動力接收方為同一單位和個人,仍適用上述規定,其中的貨物多次轉讓行為均不征收增值稅。 |
44頁12行至14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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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頁第13至21行 |
(20)出租車公司……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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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頁倒數第8行上方 |
增加 |
(20)以積分兌換形式贈送的電信業服務,不征收增值稅。 |
45頁14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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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頁倒數第6行上方 |
增加 |
(22)根據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收范圍,不征收增值稅。 |
45頁17行至18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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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頁第4行和第6行 |
“售貨機構” |
改成“受貨機構” |
45頁第26行 |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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