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營業稅法 |
159頁倒數第3行 |
增加 |
(4)其他金融業務是指上列業務以外的各項金融業務,如銀行結算、票據貼現等,存款或購入金融商品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
154頁倒數第三行至6頁第一行 |
第160頁第2行 |
增加 |
對外資金融機構間外匯同業往來,人民幣同業往來暫不征收營業稅。 |
155頁第一自然段 | |
160頁第3行到第12行 |
(四)電信業 |
全部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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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頁倒數第3行 |
增加 |
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
157倒數第四段 | |
162頁倒數第2行 |
買入價是指購進原價……和稅金。但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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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頁第1行 |
增加 |
的余額確定,其中債券持有期間紅利收入,就是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全部收益,包括利息收入金融企業從事債券買賣業務,以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應以債券以購入價減去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收益后的余額確定。 |
157 | |
163頁倒數第10到16行 |
(三)電信業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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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頁倒數第2自然段 |
全部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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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頁倒數第18行上方 |
增加 |
“自2014年3月1日起,納稅人以自己名義立項,在該納稅人不承擔土地出讓價款的土地上開發回遷安置房,并向原居民無償轉讓回遷安置房所有權的行為,視同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其計稅營業額按下文(六)中的方法3予以核定,但不包括回遷安置房所處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價款。” |
159頁第四段 | |
167頁第3行 |
“對于經營營業稅應稅項目的個人...并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
改為“依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征營業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 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1.按期納稅人,為月營業額5000-20000元; 2.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300-5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支持力度,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包含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免征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營業稅納稅人,季度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免征營業稅。營業額包括免稅項目的營業額。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征營業稅。 【例4-3】某市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勞務,從事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應稅服務業務,以一個季度為納稅期限。2014年10月份銷售貨物取得收入3萬元(不含稅收入,下同),取得營業稅勞務2萬元,11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5萬元,取得營業稅勞務5萬元(其中:3萬元為營業稅免稅項目),12月份取得應稅服務收入2萬元,取得營業稅勞務3萬元。請計算該納稅人應納增值稅和營業稅稅額。 3季度增值稅銷售額=3+5+2=11(萬元) 3季度營業稅營業額=2+5+3=10(萬元) 都達到起征點,不能享受免征優惠政策。 應納增值稅=11×3%=3300(元) 應納營業稅=(10-3)×5%=3500(元)。” |
162頁 | |
167頁倒數第23行下方 |
增加 |
其中養老機構是指依照《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民政部令第48號)設立并依法辦理登記的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各類養老機構。養老服務是指上述養老機構按照《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49號)的規定,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
162頁倒數第8段 | |
167頁倒數第21行 |
增加 |
其中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是指對列入規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歷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并按規定標準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學校食堂是指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的學校食堂。 |
162頁倒數第6段 | |
169頁倒數第3、4自然段 |
28、29 |
內容刪除 |
343-346 | |
170頁第15行 |
“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會也有類似規定”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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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頁第15行 |
增加 |
36.對期貨保障基金公司根據《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38號)取得的下列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1)期貨交易所按風險準備金賬戶總額的15%和交易手續費的3%上繳的期貨保障基金收入; (2)期貨公司按代理交易額的千萬分之五至十上繳的期貨保障基金收入; (3)依法向有關責任方追償所得收入; (4)期貨公司破產清算受償收入; (5)按規定從期貨交易所取得的運營收入。 |
166頁 | |
171頁倒數第4自然段 |
39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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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頁倒數第3行上方 |
增加 |
39.關于內地和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股票的營業稅問題 (1)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滬港通買賣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價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2)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價收入,按現行政策規定暫免征收營業稅。 (3)對內地單位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價收入,按現行政策規定征免營業稅。 40.2014年2月1日起,納稅人轉讓小火電機組容量指標的行為,暫不征收營業稅。 41. 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中國農業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的河北、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云南、陜西、甘肅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也稱縣事業部),提供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具體貸款業務清單見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減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 42. 對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外提供下列服務免征營業稅: (1)文物、遺址等的修復保護服務; (2)納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傳統醫藥診療保健服務。 |
166頁 | |
172頁第19-20行 |
8.電信部門銷售有價電話卡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售出電話卡并取得售卡收入或取得索取售卡收入憑據的當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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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頁倒數第9行 |
保險業的納稅期限為1個月。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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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頁第3、2自然段 |
5、6 |
刪除 |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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