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頁倒數第16行 |
增加 |
為鼓勵創新藥的研發和使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創新藥后續免費使用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號),規定藥品生產企業銷售自產創新藥的銷售額,為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其提供給患者后續免費使用的相同創新藥,不屬于增值稅視同銷售范圍。 |
46頁第10行至13行 | |
44頁倒數第2行上方 |
增加 |
增加“在境內銷售或進口貨物、提供應稅勞務的單位租賃或承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經營的承租人或者承包人為納稅人。” |
46頁倒數8行至第9行 | |
44頁倒數第2行 |
單位以承包、承租…… |
改成“營改增試點的單位以承包、承租……” |
46頁倒數第7行 | |
45頁倒數第1自然段 |
“試點實施后,……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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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頁第15行 |
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
改成“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非企業性單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
48頁第7行至8行 | |
47頁至49頁 |
(六)一般納稅人…… |
刪除全部內容 |
| |
49頁倒數第16行 |
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
改成“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不含提供應稅服務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
49頁倒數第9行 | |
49倒數第14行 |
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
后面增加“對于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但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
49頁倒數第4行至倒數第6行 | |
50第3行 |
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以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
刪除 |
| |
50頁倒數第5行 |
③橄欖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稅率征收增值稅 |
改成“③花椒油、橄欖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和牡丹籽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稅率征收增值稅。環氧大豆油、氫化植物油不屬于食用植物油征收范圍,適用17%增值稅稅率。” |
51頁第5行至第7行 | |
51頁第19行下方 |
增加 |
(6)農用挖掘機、養雞設備系列、養豬設備系列產品屬于農機,適用13%增值稅稅率。 (7)國內印刷企業承印的經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批準印刷且采用國際標準書號編序的境外圖書,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的“圖書”,適用13%增值稅率。 (8)動物骨粒屬于《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財稅字[1995]52號)第二條第(五)款規定的動物類“其他動物組織”,其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 |
51頁倒數第6行至第10行 | |
51頁倒數第14行、15行 |
納稅人銷售不同稅率貨物……從高適用稅率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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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頁倒數第3行上方 |
增加 |
起點或終點在境外的運單、提單或客票所對應的各航段或路段的運輸服務,屬于國際運輸服務。 |
52頁第13行至14行 | |
52頁第7行下方 |
增加 |
起點或終點在港澳臺的運單、提單或客票所對應的各航段或路段的運輸服務,屬于港澳臺運輸服務。 |
52頁第26行至27行 | |
52頁倒數第4自然段 |
增加 |
(五)從境內載運旅客或貨物至國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及場所、從國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及場所載運旅客或貨物至國內其他地區或者國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及場所,以及向國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及場所內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設計服務,不屬于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適用范圍 |
第53頁第三整段 | |
53頁第14行下方 |
增加 |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為進一步規范稅制、公平稅務,經國務院批準,決定簡并和統一增值稅征收率,將6%和4%的增值稅征收率統一調整為3%。 |
第53行最后1段 | |
53頁第19行 |
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
改成“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
54頁第6行 | |
53頁倒數第16行 |
(2)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
改成“(2)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
54頁第12行 | |
53頁倒數第11、12行 |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4%) 應納稅額=銷售額×4%÷2 |
改成“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
54頁第17行至18行 | |
53頁倒數第5行 |
(3)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
改成“(3)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
54頁第19行 | |
54頁第10行 |
(4)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按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
改成“(4)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按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
54頁倒數第9行 | |
56頁倒數第2行上方 |
增加 |
增加“第二,銷售折扣又不同于銷售折讓。銷售折讓是指貨物銷售后,由于其品種、質量等原因購貨方未予退貨,但銷貨方需給予購貨方的一種價格折讓。銷售折讓與銷售折扣相比較,雖然都是在貨物銷售后發生的,但因為銷售折讓是由于貨物的品種和質量引起銷售額的減少,因此,對銷售折讓可以折讓后的貨款為銷售額。” |
57頁倒數第4自然段整段內容 |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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