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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文 號:頒發日期:2018-01-30
地 區:行 業:時效性:
三、凈資產類
3001 財政撥款結轉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滾存的財政撥款結轉資金,包括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兩個明細科目;在“基本支出結轉”明細科目下按照“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進行明細核算,在“項目支出結轉”明細科目下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還應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有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等兩種或兩種以上財政撥款的行政單位,還應當按照財政撥款種類分別進行明細核算。
本科目還可以根據管理需要按照財政撥款結轉變動原因,設置“收支轉賬”、“結余轉賬”、“年初余額調整”、“歸集上繳”、“歸集調入”、“單位內部調劑”、“剩余結轉”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財政撥款結轉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調整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因發生差錯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調整財政撥款結轉的,按照實際調增財政撥款結轉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年初余額調整);按照實際調減財政撥款結轉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年初余額調整),貸記有關科目。
(二)從其他單位調入財政撥款結余資金。按照規定從其他單位調入財政撥款結余資金時,按照實際調增的額度數額或調入的資金數額,借記“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集調入)及其明細。
(三)上繳財政撥款結轉。按照規定上繳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時,按照實際核銷的額度數額或上繳的資金數額,借記本科目(歸集上繳)及其明細,貸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單位內部調劑結余資金。經財政部門批準對財政撥款結余資金改變用途,調整用于其他未完成項目等,按照調整的金額,借記“財政撥款結余”科目(單位內部調劑)及其明細,貸記本科目(單位內部調劑)及其明細。
(五)結轉本年財政撥款收入和支出。
1.年末,將財政撥款收入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借記“財政撥款收入——基本支出撥款、項目支出撥款”科目及其明細,貸記本科目(收支轉賬——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及其明細。
2.年末,將財政撥款支出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收支轉賬——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及其明細,貸記“經費支出——財政撥款支出——基本支出、項目支出”科目及其明細。
(六)將完成項目的結轉資金轉入財政撥款結余。年末完成上述財政撥款收支轉賬后,對各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按照有關規定將符合財政撥款結余性質的項目余額轉入財政撥款結余,借記本科目(結余轉賬——項目支出結轉)及其明細,貸記“財政撥款結余”(結余轉賬——項目支出結余)科目及其明細。
(七)年末沖銷有關明細科目余額。
年末收支轉賬后,將本科目所屬“收支轉賬”、“結余轉賬”、“年初余額調整”、“歸集上繳”、“歸集調入”、“單位內部調劑”等明細科目余額轉入“剩余結轉”明細科目;轉賬后,本科目除“剩余結轉”明細科目外,其他明細科目應無余額。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滾存的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數額。
3002 財政撥款結余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滾存的財政撥款項目支出結余資金。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具體項目、《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有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等兩種或兩種以上財政撥款的行政單位,還應當按照財政撥款的種類分別進行明細核算。
本科目還可以根據管理需要按照財政撥款結余變動原因,設置“結余轉賬”、“年初余額調整”、“歸集上繳”、“單位內部調劑”、“剩余結余”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財政撥款結余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調整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余。因發生差錯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調整財政撥款結余的,按照實際調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年初余額調整);按照實際調減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年初余額調整),貸記有關科目。
(二)上繳財政撥款結余。按照規定上繳財政撥款結余時,按照實際核銷的額度數額或上繳的資金數額,借記本科目(歸集上繳)及其明細,貸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單位內部調劑結余資金。經財政部門批準將本單位完成項目結余資金調整用于基本支出或其他未完成項目支出時,按照批準調劑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單位內部調劑)及其明細,貸記“財政撥款結轉”(單位內部調劑)科目及其明細。
(四)將完成項目的結轉資金轉入財政撥款結余。年末,對財政撥款各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按照有關規定將符合財政撥款結余性質的項目余額轉入本科目,借記“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轉賬——項目支出結轉)科目及其明細,貸記本科目(結余轉賬——項目支出結余)及其明細。
(五)年末沖銷有關明細科目余額。年末,將本科目所屬“結余轉賬”、“年初余額調整”、“歸集上繳”、“單位內部調劑”等明細科目余額轉入“剩余結余”明細科目;轉賬后,本科目除“剩余結余”明細科目外,其他明細科目應無余額。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滾存的財政撥款結余資金數額。
3101 其他資金結轉結余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除財政撥款收支以外的其他各項收支相抵后剩余的滾存資金。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項目結轉”和“非項目結余”明細科目,分別對項目資金和非項目資金進行明細核算。對于項目結轉,還應當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本科目還可以根據管理需要按照其他資金結轉結余變動原因,設置“收支轉賬”、“年初余額調整”、“結余調劑”、“剩余結轉結余”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資金結轉結余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調整以前年度其他資金結轉結余。因發生差錯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調整其他資金結轉結余的,按照實際調增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年初余額調整)及其相關明細。按照實際調減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年初余額調整)及其相關明細,貸記有關科目。
(二)結轉本年其他資金收入和支出:
1.年末,將其他收入中的項目資金收入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借記“其他收入”科目及其明細,貸記本科目(項目結轉——收支轉賬)及其明細;將其他收入中的非項目資金收入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借記“其他收入”科目及其明細,貸記本科目(非項目結余——收支轉賬)。
2.年末,將其他資金支出中的項目支出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項目結轉——收支轉賬)及其明細,貸記“經費支出——其他資金支出”科目(項目支出)及其明細、“撥出經費”科目(項目支出)及其明細;將其他資金支出中的基本支出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非項目結余——收支轉賬),貸記“經費支出——其他資金支出”科目(基本支出)、“撥出經費”科目(基本支出)。
(三)繳回或轉出項目結余。完成上述(二)轉賬后,對本年末各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區分年末已完成項目和尚未完成項目,在此基礎上,對完成項目的剩余資金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1.需要繳回原項目資金出資單位的,按照繳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項目結轉——結余調劑)及其明細,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2.將項目剩余資金留歸本單位用于其他非項目用途的,按照剩余的項目資金金額,借記本科目(項目結轉——結余調劑)及其明細,貸記本科目(非項目結余——結余調劑)。
(四)用非項目資金結余補充項目資金。按照實際補充項目資金的金額,借記本科目(非項目結余——結余調劑),貸記本科目(項目結轉——結余調劑)及其明細。
(五)年末沖銷有關明細科目余額。年末收支轉賬后,將本科目所屬“收支轉賬”、“年初余額調整”、“結余調劑”等明細科目余額轉入“剩余結轉結余”明細科目;轉賬后,本科目除“剩余結轉結余”明細科目外,其他明細科目應無余額。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滾存的各項非財政撥款資金結轉結余數額。
3501 資產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的預付賬款、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等非貨幣性資產在凈資產中占用的金額。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預付款項”、“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產基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資產基金應當在發生預付賬款,取得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時確認。
1.發生預付賬款時,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預付款項);同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經費支出”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2.取得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等資產時,按照取得資產的成本,借記“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存貨、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同時,按照實際發生的支出,借記“經費支出”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預付賬款購買的物資或服務時,應當相應沖減資產基金。
按照相應的預付賬款金額,借記本科目(預付款項),貸記“預付賬款”科目。
(三)領用和發出存貨、政府儲備物資時,應當相應沖減資產基金。
領用和發出存貨、政府儲備物資時,按照領用和發出存貨、政府儲備物資的成本,借記本科目(存貨、政府儲備物資),貸記“存貨”、“政府儲備物資”科目。
(四)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公共基礎設施折舊、無形資產攤銷時,應當沖減資產基金。
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公共基礎設施折舊、無形資產攤銷時,按照計提的折舊、攤銷金額,借記本科目(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無形資產),貸記“累計折舊”、“累計攤銷”科目。
(五)無償調出、對外捐贈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時,應當沖減該資產對應的資產基金。
1.無償調出、對外捐贈存貨、政府儲備物資時,按照存貨、政府儲備物資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及其明細,貸記“存貨”、“政府儲備物資”等科目。
2.無償調出、對外捐贈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無形資產時,按照相關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及其明細,按照已計提折舊、已計提攤銷的金額,借記“累計折舊”、“累計攤銷”科目,按照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無形資產”科目。
(六)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的資產處置,有關本科目的賬務處理參見“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非貨幣性資產在凈資產中占用的金額。
3502 待償債凈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因發生應付賬款和長期應付款而相應需在凈資產中沖減的金額。
二、待償債凈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應付賬款、長期應付款時,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長期應付款”等科目。
(二)償付應付賬款、長期應付款時,按照實際償付的金額,借記“應付賬款”、“長期應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經費支出”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因債權人原因,核銷確定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長期應付款時,按照報經批準核銷的金額,借記“應付賬款”、“長期應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行政單位因尚未支付的應付賬款和長期應付款而需相應沖減凈資產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