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教材例17-5】甲企業于2×14年3月15日與企業所在地地方政府簽訂合作協議,根據協議約定,當地政府將向甲企業提供1 000萬元獎勵資金,用于企業的人才激勵和人才引進獎勵、甲企業必須按年向當地政府報送詳細的資金使用計劃并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協議同時還約定,甲企業自獲得獎勵起10年內注冊地址不遷離本區,否則政府有權追回獎勵資金。甲企業于2×14年4月10日收到
1 000萬元補助資金,分別在2×14年12月、2×15年12月、2×16年12月使用了400萬元、300萬元和300萬元,用于發放給總裁級別類高管年度獎金。
本例中,甲企業應當在實際收到補助資金時應當先判斷是否滿足遞延收益確認條件。如果客觀情況表明企業在未來10年內離開該地區的可能性很小,比如通過成本效益分析認為甲企業遷離該地區的成本大大高于收益,則甲企業收到補助資金時應當計入“遞延收益”科目,實際按規定用途使用補助資金時,再結轉計入當期損益。
甲企業選擇凈額法對此類補助進行會計處理,其賬務處理如下:
(1)2×14年4月10日甲企業實際收到補貼資金
借:銀行存款 10 000 000
貸:遞延收益 10 000 000
(2)2×14年12月、2×15年12月、2×16年12月甲企業將補貼資金發放高管資金時:
①2×14年12月
借:遞延收益 4 000 000
貸:管理費用 4 000 000
②2×15年12月
借:遞延收益 3 000 000
貸:管理費用 3 000 000
③2×16年12月
借:遞延收益 3 000 000
貸:管理費用 3 000 000

王老師
2020-08-03 17:33:47 611人瀏覽
可以的。
(1)2×14年4月10日甲企業實際收到補貼資金
借:銀行存款 10 000 000
貸:遞延收益 10 000 000
(2)2×14年12月、2×15年12月、2×16年12月甲企業將補貼資金發放高管資金時:
①2×14年12月
借:遞延收益 4 000 000
貸:其他收益 4 000 000
②2×15年12月
借:遞延收益 3 000 000
貸:其他收益 3 000 000
③2×16年12月
借:遞延收益 3 000 000
貸:其他收益 3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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