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第一單元 民事法律行為制度
【考點6】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P29)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1)直接有效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直接有效。
(2)效力待定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①相對人的催告權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②相對人的撤銷權
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楊老師
2020-08-09 14:22:34 796人瀏覽
純獲利您可以這樣理解,14歲小孩接受了8000萬的贈與,這是純獲利,但是本案中,小孩把自己的發明提供出去了。有對價。不可以算純獲利。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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