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老師
2019-10-02 15:39:16 1355人瀏覽
1.形成權
(1)債權性形成權,包括追認權、買回權、選擇權、解除權、撤回權、拋棄權、撤銷權、免除權等;
(2)物權性形成權,包括物權的拋棄、典物的回贖權等。
(3)純粹身份法上的形成權,包括婚姻撤銷權、請求離婚權、監護資格辭去權、遺囑撤銷權等;
(4)身份財產上的形成權,包括繼承人、受遺贈人對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的拋棄等。
2.
(1)支配權是指權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權利客體、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
例如:財產權中的物權、知識產權均為支配權,人身權無論是人格權還是身份權均是支配權。
(2)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可以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包括作為、不作為)的權利。
例如:債權性請求權。
(3)形成權指權利人通過其單方的行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動的權利。形成權的主要作用是使權利人可以依其單方意思表示(構成單方法律行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 基于意思自治原則,本來一種法律關系的變動需要該關系所涉及之各方當事人的共同同意才能發生,但是若一方當事人享有形成權,那么僅憑其一方的意思表示該種法律關系就會發生變動。
例如:撤銷權、追認權、抵消權、解除權。而催告權本身不是形成權。
(4)抗辯權是指否認請求權、阻止請求權效力的權利。
例如:不安抗辯權。
根據法律關系中的具體情形可以根據以上定義作出具體判斷。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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