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第十二章
1.外商投資法律制度
(1)重做一遍2020年考題
(2)正確認識《外商投資法》:擴大開放/促進、外商投資基礎性法律、內外資一致、投資行為法、全面落實國民待遇、適用于一定領域的外商間接投資、建立國家安全審查制度
(3)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
(4)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
(5)外商投資合同的效力
2.對外直接投資商務部門與發展改革部門的核準和備案
3.對外貿易
(1)單獨關稅區
(2)非歧視原則
(3)國營貿易
(4)貨物、技術、服務貿易進出口監管規則
(5)反傾銷(反補貼)VS保障措施:基本概念與適用環境、申請人、反傾銷稅
4.外匯管理
(1)什么是外匯
(2)特別提款權
(3)匯率制度
(4)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界定、基本監管規則
(8)QFII、QDII監管

姜老師
2021-08-25 13:24:51 6137人瀏覽
您說的應該是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吧,總結如下,希望能夠幫助到您~有問題歡迎隨時交流~~
| 經常項目 | 資本項目 | ||
范圍 | 經常項目包括貿易收支、服務收支、收益(包括職工報酬和利息、紅利等投資收益)和經常轉移 | 資本項目包括資本轉移、直接投資、證券投資、衍生產品投資、貸款以及非生產、非金融資產的收買或者放棄等 注:境內個人在境外買房屬于資本項目的外匯支出 | ||
收支管理 | 經常項目外匯收入 | (1)意愿結匯制 (2)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留或者賣給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 | 資本項目外匯收入 | 資本項目外匯收入保留或者賣給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但國家規定無須批準的除外 |
經常項目外匯支出 | 憑有效單證,無須審批 | 資本項目外匯支出 | (1)依法憑有效單證以自有外匯支付或者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購匯支付 (2)國家規定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的,應當在外匯支付前辦理批準手續 (3)依法終止的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進行清算、納稅后,屬于外方投資者所有的人民幣,可以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購匯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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