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二、董事會
職工代表 |
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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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 |
一般成員 |
■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 |
職工代表 |
■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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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副董事長 |
■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鏈接】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中董事長、副董事長為過半數選舉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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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
不得超過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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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
■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同意,董事會成員可以兼任經理。 ■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或機構兼職。 【鏈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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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 |
國有獨資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
三、監事會
產生 |
一般成員 |
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 |
職工代表 |
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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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事會主席 |
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鏈接】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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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
不得少于5人,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鏈接】一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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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 |
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的職權范圍小于普通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 【補充】少了兩項:①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②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
【蘇蘇總結】人員安排對比

張老師
2022-04-01 12:57:50 1091人瀏覽
您可以這樣理解哈,因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這些人是負責公司的經營運作的,而監事主要負責監督工作,并不涉及實際的公司經營工作,所以為了防止董事及高管損害公司的利益,規定了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職,監事則不包含在內。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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