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選項中,屬于經理可以行使的職權有( ?。?。
正確答案:A,B,C,D
答案分析:

李老師
2019-08-17 16:53:07 1141人瀏覽
是的,是可以的。
1.《公司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2.《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二款:本法第四十九條關于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職權的規定,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經理。
相關答疑
-
2025-05-20
-
2022-06-13
-
2020-05-19
-
2019-10-15
-
2019-10-11
您可能感興趣的CPA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