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中“法人分立”
老師,請問視頻中提到:如果債權人和債務人有約定,則法人分立后,按份承擔;若無約定,則分離后承擔連帶責任;針對這個知識點,老師可以舉個具體例子嗎?按份承擔如何按份?承擔連帶責任又是如何承擔?按份和承擔連帶責任有何區別?謝謝!
問題來源:
考點20: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P102)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提示1
法人合并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提示2
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小結

邵老師
2022-05-20 14:58:39 626人瀏覽
1.舉例甲公司分立成乙公司和丙公司,分立后乙公司和丙公司約定對于債務的承擔乙公司承擔60%,丙公司承擔40%,那么就按照這個份額進行承擔,如果乙公司和丙公司沒有約定,那么就要對分離后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就是將來無論債權人找誰要求承擔全部的債務都不能夠拒絕2.按份和承擔連帶責任的區別在于按份承擔的話雙方有各自承擔的比例而連帶的話則無論債權人找誰要全部的錢都可以,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
2025-06-19
-
2025-06-18
-
2025-05-21
-
2025-05-20
-
2025-05-17
您可能感興趣的CPA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