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測試的概念和要求_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考點搶學
注冊會計師《審計》教材中的語言專業性較強,考生理解起來較為吃力,多數考生都覺得這是一門很“枯燥”的學科,學習難度較大?。以下是注會審計第八章“控制測試的概念和要求”知識點講解,快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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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測試的概念和要求
一、控制測試的定義
控制測試是指用于評價內部控制在防止或發現并糾正認定層次重大錯報方面的運行有效性的審計程序。
二、了解內部控制與控制測試的區別
項目 | 了解內部控制 | 控制測試 |
目的 | 評價控制的設計并確定控制是否得到執行 | 測試控制運行是否有效 |
可能得出 的結論 | (1)控制的設計有效,且得到執行(即預期控制運行有效),應當實施控制測試 (2)控制的設計有效,但未得到執行,擬不實施控制測試 (3)控制的設計無效,擬不實施控制測試 | (1)控制運行有效,支持了解內部控制時對控制風險的評估結果,適當減少實施實質性程序 (2)控制運行無效,不支持了解內部控制時對控制風險的評估結果,實施更多的實質性程序 |
程序 | 詢問、觀察、檢查、穿行測試 | 詢問、觀察、檢查、重新執行 |
證據數量 | 只需抽取少量的交易進行檢查或觀察某幾個時點 | 需要抽取足夠數量的交易進行檢查或對多個不同時點進行觀察 |
三、應當實施控制測試的情形
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控制測試:
(1)在評估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時,預期控制的運行是有效的;
(2)僅實施實質性程序并不能夠提供認定層次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四、控制測試的內容
在測試控制運行的有效性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從下列方面獲取關于控制是否有效運行的審計證據:
(1)控制在所審計期間的相關時點是如何運行的;
(2)控制是否得到一貫執行;
(3)控制由誰或以何種方式執行。
知識點來源:第八章 風險應對
注:以上內容選自劉圣妮老師24年《審計》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