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證決策_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學習要點
注冊會計師《審計》第三章審計證據與后續章節有著緊密的聯系。在各類交易和賬戶余額的審計中,如銷售與收款循環、采購與付款循環等,都需要運用審計證據的知識來獲取和評價相關證據,以支持審計結論。以下是《審計》知識點“函證決策”的講解,一起來學習吧!
【所屬章節】
第三章:審計證據
第三節:函證
【知 識 點】
函證決策
(一)進行函證決策時的考慮因素(★★★)
應當考慮 | 1.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 | (1)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越高,則越需要審計證據相關、可靠或者更具說服力,此時函證程序可能是有效的; (2)如果認為存在特別風險,需要考慮是否通過函證特定事項以降低檢查風險。 |
2.函證程序針對的認定 | (1)基本原則:與認定越相關,證明力越強; (2)函證可以為某些認定提供審計證據,但是對不同的認定,函證的證明力是不同的。(如:應收賬款的“準確性、計價和分攤”) (3)對特定認定,函證的相關性受注冊會計師選擇函證信息的影響。 | |
3.實施除函證以外的其他審計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 | ||
可以考慮 | 1.被詢證者對函證事項的了解。越了解,回函的可靠性越高。 2.預期被詢證者回復詢證函的能力或意愿。 3.預期被詢證者的客觀性。如果被詢證者是被審計單位的關聯方,則其回復的可靠性會降低。 |
(二)相關說明
在下列情況下,被詢證者可能不會回復,也可能只是隨意回復或可能試圖限制對其回復的依賴程度:(舉例)
1.被詢證者可能不愿承擔回復詢證函的責任;
2.被詢證者可能認為回復詢證函成本太高或消耗太多時間;
3.被詢證者可能對因回復詢證函而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有所擔心;
4.被詢證者可能以不同幣種核算交易;
5.回復詢證函不是被詢證者日常經營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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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科目知識點“函證決策”的相關內容,審計科目對刷題的要求雖然不算太大,但是在基礎入門階段,習題能對考生們理解知識點起到不小的作用,以下為免費題庫內容,快來打卡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敬富老師《審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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