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證函的設計_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考點搶學
預習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科目的函證決策,對要不要函證?函證對象有哪些?什么時間發函等有了基本的了解,接下來一起學習函證的下一個環節詢證函的設計,通過這一知識點學習根據特定審計目標設計詢證函以及考慮因素,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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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證函的設計
(一)根據特定審計目標設計詢證函
通常,在針對賬戶余額的“存在”認定獲取審計證據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在詢證函中列明相關信息,要求對方核對確認。在針對賬戶余額的“完整性”認定獲取審計證據時,注冊會計師則需要改變詢證函的內容設計或者采用其他審計程序。
例如,在函證應收賬款時,詢證函中不列出賬戶余額,而是要求被詢證者提供余額信息,這樣才能發現應收賬款低估錯報。
再如,在對應付賬款的完整性獲取審計證據時,根據被審計單位的供貨商明細表向被審計單位的主要供貨商發出詢證函,就比從應付賬款明細表中選擇詢證對象更容易發現未入賬的負債。
(二)考慮因素
1.函證的方式
2.以往審計或類似業務的經驗
3.擬函證信息的性質
4.選擇被詢證者的適當性
5.被詢證者易于回函的信息類型
在設計詢證函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所審計的認定以及可能影響函證可靠性的因素。可能影響函證可靠性的因素主要包括:
1.函證的方式
方式 | 具體內容 |
積極式函證(要求必須回函) | (1)列明擬函證的信息,即在詢證函中列明擬函證的賬戶余額或其他信息,要求被詢證者確認所函證信息是否正確 ①優點:對這種詢證函的回復能夠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 ②缺點:被詢證者可能對所列示信息根本不加以驗證就予以回函確認 (2)不列明擬函證的信息,即在詢證函中不列明賬戶余額或其他信息,而是要求被詢證者填寫有關信息或提供進一步信息 ①優點:避免被詢證者可能對所列示信息根本不加以驗證就予以回函確認的風險 ②缺點:這種詢證函要求被詢證者作出更多的努力,可能會導致回函率降低,進而導致注冊會計師執行更多的替代程序 |
消極式函證(若不同意則回函) | (1)注冊會計師在詢證函中列明擬函證的信息,只要求被詢證者僅在不同意詢證函列示的信息時才予以回函 (2)當同時存在下列情況時,可考慮采用消極式函證: ①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為低水平 ②涉及大量余額較小的賬戶 ③預期不存在大量的錯誤 ④沒有理由相信被詢證者不認真對待函證 |
2.以往審計或類似業務的經驗
注冊會計師通常會考慮以前年度審計或類似審計業務的經驗,包括回函率、以前年度審計中發現的錯報以及回函所提供信息的準確程度等。當注冊會計師根據以往經驗認為,即使詢證函設計恰當,回函率仍很低,應考慮從其他途徑獲取審計證據。
3.擬函證信息的性質
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與第三方之間交易的實質,以確定哪些信息需要進行函證。例如,對那些非常規合同或交易,注冊會計師不僅應對賬戶余額或交易金額作出函證,還應當考慮對交易或合同的條款實施函證,以確定是否存在重大口頭協議,客戶是否有自由退貨的權利,付款方式是否有特殊安排等。
4.選擇被詢證者的適當性
注冊會計師應當向對所詢證信息知情的第三方發送詢證函。例如,對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注冊會計師通常向股票、債券專門保管或登記機構發函詢證或向接受投資的一方發函詢證;對重大或異常的交易,通常向有關的交易方發函詢證。
當存在重大、異常、在期末前發生的、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交易,而被詢證者在經濟上依賴于被審計單位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被詢證者可能被驅使提供不正確的回函。
5.被詢證者易于回函的信息類型
詢證函所函證信息是否便于被詢證者回答,影響到回函率和所獲取審計證據的性質。
知識點來源:第三章 審計證據
注:以上內容選自劉圣妮老師24年《審計》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