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圍_2020年注會《審計》重要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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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審計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圍
【所屬章節】
第六章 審計工作底稿——第二節 審計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圍
【知識點】審計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圍
審計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圍
一、確定審計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圍時考慮的因素
因素 | 關鍵詞(幫助記憶) |
(1)被審計單位的規模和復雜程度 | 規模和復雜程度 |
(2)擬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比如函證程序底稿與存貨監盤底稿在內容、格式及范圍方面是不同的) | 程序 |
(3)識別出的重大錯報風險 | 風險 |
(4)已獲取的審計證據的重要程度 | 證據 |
(5)識別出的例外事項的性質和范圍 | 例外事項 |
(6)當從已執行審計工作或獲取審計證據的記錄中不易確定結論或結論的基礎時,記錄結論或結論基礎的必要性 | 不易確定結論 |
(7)審計方法和使用的工具 | 方法和工具 |
二、審計工作底稿的要素
(一)底稿的標題(1/8)
底稿的標題是審計工作底稿的第一個要素,它包括被審計單位的名稱、審計項目的名稱以及資產負債表日或底稿覆蓋的會計期間(如果與交易相關)。
(二)審計過程記錄(2/8)
審計過程記錄是審計工作底稿的第二個要素。
重點掌握以下三個方面:
1.識別特征
識別特征,是指被測試的項目或事項表現出的征象或標志。舉例如下:
測試項目或事項 | 測試程序 | 識別特征 (即底稿記錄的征象或標志) |
(1)采購訂購單 | 檢查 | 訂購單的日期和其唯一的編號 |
(2)既定總體內一定金額以上的所有項目 | 選取或復核 | 實施程序的范圍并指明該總體 |
(3)文件記錄的總體 | 系統選樣選取并檢查 | 樣本的來源、抽樣的起點及選樣間隔 |
(4)詢問特定人員 | 詢問 | 詢問的時間、被詢問人的姓名和職位名稱 |
(5)觀察事項或活動 | 觀察 | 觀察的對象或觀察過程、相關被觀察人員及其各自的責任、觀察的地點和時間 |
2.重大事項及相關重大職業判斷
判斷某一事項是否屬于重大事項,需要對具體事實和情況進行客觀分析。重大事項通常包括:
2.重大事項及相關重大職業判斷 | 鏈接相關章節 | |
(1)引起特別風險的事項 | 教材7.5 | |
(2)可能存在重大錯報的情形,或需要修正以前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和針對這些風險擬采取的應對措施 | 教材7.5、8.1、8.2 | |
(3)難以實施必要審計程序的情形(范圍受限) | 教材19.5 | |
(4)出具非無保留意見以及審計報告中可能包含的部分 | 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 | 教材17.3 |
關鍵審計事項 | 教材19.4 | |
強調事項段 | 教材19.6 | |
其他事項段 | 教材19.6 | |
其他信息 | 教材19.8 |
3.針對重大事項如何處理不一致的情況
不一致的情況 | 鏈接相關章節 |
(1)針對該信息執行的審計程序 | 教材6.3、18.2、19.8 |
(2)項目組成員對某事項的職業判斷不同而向專業技術部門的咨詢情況 | 教材18.1、21.5 |
(3)項目組成員和被咨詢人員不同意見的解決情況 | 教材15.2、21.5 |
(三)審計結論(3/8)
審計結論是審計工作底稿的第三個要素。重點掌握:
(1)注冊會計師需要根據所實施的審計程序及獲取的審計證據得出結論,并以此作為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基礎。
(2)在記錄審計結論時需注意,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的審計程序和審計證據是否足以支持所得出的審計結論。
(四)審計標識及其說明(4/8)
審計標識及其說明是審計工作底稿的第四個要素。審計工作底稿中可使用各種審計標識,但應說明其含義,并保持前后一致。
(五)索引號及編號(5/8)
索引號及編號是審計工作底稿的第五個要素。通常,審計工作底稿需要注明索引號及順序編號,相關審計工作底稿之間需要保持清晰的勾稽關系。
(六)編制人員和復核人員及日期(6/8、7/8)
底稿中記錄編制人員及日期、復核人員及日期是審計工作底稿的第六、第七個要素。底稿的編制人員主要是實施審計程序環節,復核人員包括項目組內部復核,特定情形下還需要實施項目質量控制復核,歸納如下表。
環節 | 記錄要求 | 不同環節底稿記錄的共同要求 |
編制人員及日期、復核人員及日期(項目組實施審計程序環節) | (1)測試的具體項目或事項的識別特征 (2)審計工作的執行人員及完成審計工作的日期 (3)審計工作的復核人員及復核的日期和范圍 | (1)每一張審計工作底稿上需要注明執行審計工作的人員和復核人員、完成該項審計工作的日期以及完成復核的日期 (2)如果若干頁底稿記錄同一性質的具體審計程序或事項,并且編制在同一個索引號中,此時可以僅在底稿的第一頁上記錄審計工作的執行人員和復核人員并注明日期 |
項目質量控制復核 | 復核人員及復核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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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主講名師:劉圣妮 名師介紹:管理學博士、副教授。1996年開始從事注冊會計師考試輔導及注冊會計師后續教育教學工作,精通理論知識,熟悉實務運用。深諳《審計》歷年考試命題規律,是公認的杰出審計輔導專家。編著的注冊會計師《審計》“輕松過關”系列圖書,具有針對性和實用性,享譽業內。 授課特點:富有激情,寓教于樂。幽默的語言讓課堂生動有趣,鮮活的案例讓理論形象具體,考點梳理精細,考題點押準確 。“聽劉老師的課,審計輕松過”。 |
注:以上注會考試知識點選自劉圣妮老師《注冊會計師審計》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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