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易考的政策規定_25年注會稅法學習要點




在注會考試的征程中,稅法科目猶如一座知識的迷宮,其中藏著諸多關鍵的寶藏知識點。每一個知識點都是通往考試成功的階梯,深入理解它們,能讓考生在考場上穩操勝券,認真研讀此文,定能為考生的備考之旅添磚加瓦,讓考生在考試中胸有成竹。
【所屬章節】
第五章:個人所得稅法
第四節:應納稅額的計算與稅額計算中特殊問題的處理
【知 識 點】
其他易考的政策規定
Part4 分類所得的稅額計算及其他政策
考點5:其他易考的政策規定
(一)律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關規定
1.雇員律師與律師事務所按比例對收入分成,分成收入扣除辦案費用支出后,與工資薪金合并征稅,辦案費用支出在律師當月分成收入的30%比例內確定。
2.兼職律師從事務所取得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律師事務所在預扣預繳其個人所得稅時不再減除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以收入全額(取得分成收入的為扣除辦案支出費用后的余額)直接確定適用預扣率,計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的外幣收入折合成人民幣的換算方法
1.個人取得的收入和所得為美元、日元、港幣的,統一使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對上述三種貨幣的基準匯價計稅。
2.個人取得的收入和所得為其他貨幣的,應當根據美元對人民幣的基準匯價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的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主要外幣的匯價套算,按照套算以后的匯價計稅。套算公式為:
某種貨幣對人民幣的匯價=美元對人民幣的基準匯價/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該種貨幣的匯價
3.個人在報送納稅申報表時,應當附送匯價折算的計算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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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會考試《稅法》科目知識點“其他易考的政策規定”相關內容,以下為稅法科目的章節習題,學練結合,快來打卡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劉穎老師注會《稅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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