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個人不使用綜合征收方式_25年注會稅法學習要點




在注會稅法科目中,這一知識點主要闡述非居民個人的應納稅額計算規則,即依據其所得類型單獨計算納稅額,而非按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總納稅。這一內容在考試中具有重要意義,常以案例形式考查非居民個人不同收入類型的稅務處理與應納稅額的準確計算,是考生必須掌握的關鍵內容。
【所屬章節】
第五章:個人所得稅法
第四節:應納稅額的計算與稅額計算中特殊問題的處理
【知 識 點】
非居民個人不使用綜合征收方式
Part2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稅額計算
考點1:非居民個人不使用綜合征收方式 教材P271
非居民個人在我國取得的所得項目不能體現其整體負擔能力,也難以采用匯算清繳的方式來匯總計算綜合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所以非居民個人在我國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不辦理匯算清繳。
提示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稅額計算、扣繳規則與居民個人有所不同。
所得項目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 計稅公式 |
工資、薪金所得 | 每月收入額-5000元 【提示】在我國計算個稅的工薪收入額不一定等于工薪收入,詳見下方“考點02” | 七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或按次適用) | 每月或每次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勞務報酬所得 | 實際取得勞務報酬收入的80% | ||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實際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80% | ||
稿酬所得 | 實際取得稿酬收入的56%(80%×70%) |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稅率表
級數 | 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元) |
1 | 不超過3000元的 | 3 | 0 |
2 | 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非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稅款扣繳方法保持不變,達到居民個人條件時,應當告知扣繳義務人基礎信息變化情況,年度終了后按照居民個人有關規定辦理匯算清繳。
舉例
假定某美國專家(非居民個人)臨時來華工作,2024年2月取得由境內企業發放的工資收入40000元人民幣,此外還受某大學邀請擔任外語比賽評委取得勞務報酬6000元人民幣。請計算當月其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分析】
(1)企業扣繳該非居民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稅額
=(40000-5000)×25%-2660=6090(元)
(2)大學扣繳該非居民個人當月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稅額
=6000×(1-20%)×10%-210=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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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會考試《稅法》科目知識點“非居民個人不使用綜合征收方式”相關內容,以下為稅法科目的章節習題,學練結合,快來打卡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劉穎老師注會《稅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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