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_25年注會稅法學習要點




在注會稅法科目中,該知識點屬于前沿知識點,主要涵蓋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的概念、特點、開具流程、交付方式、入賬歸檔以及與傳統發票的區別等內容。掌握這一知識點,有助于考生緊跟稅法改革步伐,理解增值稅發票的最新發展趨勢,更好地應對考試中的相關內容。
【所屬章節】
第二章:增值稅法
第十節:增值稅發票的使用及管理(調整)
【知 識 點】
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
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國正式推廣應用數電發票。
(一)數電發票及用票服務
數電發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電子發票”的一種,是將發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數字化、號碼全國統一賦予、開票額度智能授予、信息通過稅務數字賬戶等方式在征納主體之間自動流轉的新型發票。數電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數電發票為單一聯次,以數字化形態存在,類別包括電子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發票(普通發票)、電子發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電子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電子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等。數電發票可以根據特定業務標簽生成建筑服務、成品油、報廢產品收購等特定業務發票。
稅務機關建設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提供免費的數電發票開票、用票服務。對按照規定不使用網絡辦稅、不具備網絡條件或者存在重大涉稅風險的,可以暫不提供服務,具體情形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
(二)數電發票的開具和發票總額度管理
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稅收風險程度、納稅信用級別、實際經營情況等因素,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授予發票總額度,并實行動態調整。發票總額度,是指一個自然月內,納稅人發票開具總金額(不含增值稅)的上限額度。納稅人因實際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發票總額度的,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后予以調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數電發票的開具需要通過實人認證等方式進行身份驗證。
(三)紅字數電發票的開具
藍字數電發票開具后,如發生銷售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具紅字數電發票。
(四)數電發票交付與查驗
已開具的數電發票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自動交付。開票方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二維碼、下載打印等方式交付數電發票。選擇下載打印方式交付的,數電發票的票面自動標記并顯示“下載次數”“打印次數”。
受票方取得數電發票后,如需用于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成品油消費稅或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勾選成品油庫存的,應當通過稅務數字賬戶確認用途。確認用途有誤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更正。
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自有的稅務數字賬戶、個人所得稅APP,免費查詢、下載、打印、導出已開具或接受的數電發票;可以通過稅務數字賬戶,對數電發票入賬與否打上標識;可以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或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免費查驗數電發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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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會考試《稅法》科目知識點“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相關內容,以下為稅法科目的章節習題,學練結合,快來打卡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劉穎老師注會《稅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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