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法稅目和稅率_24年注冊會計師稅法劃重點
注冊會計師稅法科目第十一章為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使用應稅憑證和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為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下文為印花稅相關知識點印花稅的稅目和稅率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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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十一章: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
第三節:印花稅法
【知 識 點】
印花稅法稅目和稅率
1.印花稅四大稅目
印花稅的應稅憑證是指《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印花稅應稅的證券交易是指轉讓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為基礎的存托憑證。
(1)合同(指書面合同,11個具體稅目)
稅目 | 包括的范圍 | 不包括的范圍 |
借款合同 | 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合同 | (1)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合同 (2)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合同 |
融資租賃合同 |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后回租合同) | 經營性租賃合同 (屬于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與租賃合同分屬兩個不同的征稅項目,適用不同的稅率。) |
買賣合同 | (1)動產買賣合同 (2)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書立的購售電合同 | (1)個人書立的動產買賣合同 (2)電網與用戶之間的供用電合同 (3)不動產買賣合同(屬于產權轉移書據) |
承攬合同 |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按全部金額,依照“承攬合同”計稅貼花(新增) |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分別按“承攬合同”“買賣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數,即為合同應貼印花(新增) |
建設工程合同 | — | — |
運輸合同 | 貨運合同和多式聯運合同 (多式聯運:兩種及以上的交通工具相互銜接、轉運而共同完成的運輸過程,也稱為復合運輸。) | (1)管道運輸合同 (2)旅客運輸合同 |
技術合同 | 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 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屬于產權轉移書據) |
租賃合同 | — | 融資租賃合同 |
保管合同 | — | — |
倉儲合同 | — | — |
財產保險合同 |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 (1)再保險合同 (再保險亦稱“分保”。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 (2)壽險合同 |
(2)產權轉移書據(4個具體稅目)
稅目 | 包括的范圍 | 不包括的范圍 | |
產權轉移書據 | 土地使用權出讓書據 | 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股權及無形資產的買賣(出售)、繼承、贈與、互換、分割 | 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轉移書據 |
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筑物和構筑物所有權轉讓書據 | |||
股權轉讓書據 | 轉讓在證券交易所、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為基礎的存托憑證 | ||
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 | 非專利技術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書據(屬于技術合同) |
(3)營業賬簿和證券交易
稅目 | 包括的范圍 | 不包括的范圍 |
營業賬簿 | 記載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的賬簿 | 除記載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以外的賬簿 |
證券交易 | 轉讓在證券交易所、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為基礎的存托憑證 | 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屬于產權轉移書據) |
2.印花稅應稅憑證的特殊規定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①應稅憑證的標的為不動產的,該不動產在境內;
②應稅憑證的標的為股權的,該股權為中國居民企業的股權;
③應稅憑證的標的為動產或者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的,其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但不包括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動產或者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
④應稅憑證的標的為服務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內,但不包括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服務。
(2)企業之間書立的確定買賣關系、明確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訂單、要貨單等單據,且未另外書立買賣合同的,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例如,各類出版單位與發行單位之間訂立的圖書、報紙、期刊以及音像制品的征訂憑證(包括訂購單、訂數單等),應由持證雙方按“買賣合同”繳納印花稅。
3.下列情形的憑證,不屬于印花稅征收范圍:
(1)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監察機關的監察文書。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按照行政管理權限征收、收回或者補償安置房地產書立的合同、協議或者行政類文書。
(3)總公司與分公司、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書立的作為執行計劃使用的憑證。
4.印花稅的稅率
印花稅采用比例稅率,分為萬分之零點五、萬分之二點五、萬分之三、萬分之五、千分之一共5檔(最高稅率千分之一是最低稅率萬分之零點五的20倍)。具體稅率應用如下:
稅率檔次 | 應用稅目 |
萬分之零點五 | 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 |
萬分之二點五 | 營業賬簿 |
萬分之三 | (1)買賣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 (2)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 |
萬分之五 | 土地使用權出讓書據,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筑物和構筑物所有權轉讓書據,股權轉讓書據 |
千分之一 | 租賃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證券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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