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法_24年注冊會計師稅法劃重點
注冊會計師稅法科目第十一章為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車船稅是以車船為征稅對象,向車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一種稅。以下為車船稅的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稅目與稅率、應納稅額的計算等相關內容,各位考生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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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十一章: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
第二節:車船稅法
【知 識 點】
車船稅法
一、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車船稅的納稅義務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車船稅的征稅范圍包括:
(1)依法應當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境內單位和個人租入外國籍船舶的,不征收車船稅。境內單位和個人將船舶出租到境外的,應依法征收車船稅。
經批準臨時入境的外國車船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車船,不征收車船稅。
解釋:
應稅車船及具體內容 | 不屬于征稅范圍的車船 | |
機動車輛 | 乘用車、商用車(包括客車、貨車)、掛車、專用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摩托車 | 拖拉機、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 |
船舶 | 指各類機動、非機動船舶以及其他水上移動裝置,但是船舶上裝備的救生艇筏和長度小于5米的艇筏除外 | 租入的外國籍船舶 |
根據上述規定,我們可以這樣理解: 在現實中,車輛分為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船舶分為機動船舶和非機動船舶。車船稅的征收范圍包括機動車輛和船舶,不包括非機動車輛,盡管船舶的征稅口徑包含各類機動、非機動船舶以及其他水上移動裝置,但是非機動船舶的征稅范圍很窄,稅目中僅列舉了非機動駁船 |
二、稅目與稅率(★★★)
車船稅法規定,對應稅車船實行定額稅率。
車輛的具體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幅度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
船舶的具體適用稅額由國務院在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
車船稅計稅單位包括“每輛”“整備質量每噸”“凈噸位每噸”“艇身長度每米”。
稅目 | 計稅單位 | 備注 | |
乘用車 (按排氣量分檔) | 每輛 | 核定載客人數9人(含)以下 | |
摩托車 | 每輛 | — | |
商用車 | 客車 | 每輛 | 核定載客人數9人(包括電車)以上 |
貨車 | 整備質量每噸 | 包括半掛牽引車、客貨兩用汽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等 | |
掛車 | 整備質量每噸 | 按照貨車稅額50%計算 | |
其他車輛 | 整備質量每噸 | 不包括拖拉機 | |
機動船舶 | 凈噸位每噸 | 拖船、非機動駁船分別按機動船舶稅額的50%計算 船舶噸稅的相同規定:拖船、非機動駁船分別按相同凈噸位船舶稅率的50%計算船舶噸稅。 | |
游艇 | 艇身長度每米 | — |
提示:
幾個易考點
1.客貨兩用車按照貨車計稅;
2.掛車按照貨車稅額的50%計算;
3.征稅范圍內的其他車輛不包括拖拉機;
4.拖船、非機動駁船分別按照機動船舶稅額的50%計算。
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涉及的整備質量、凈噸位、艇身長度等計稅單位,有尾數的一律按照含尾數的計稅單位據實計算車船稅應納稅額。計算得出的應納稅額小數點后超過兩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拖船按照發動機功率每1千瓦折合凈噸位0.67噸(船舶噸稅的相同規定:拖船按照發動機功率每1千瓦折合凈噸位0.67噸計算征收船舶噸稅)計算征收車船稅。
車船稅法和實施條例所涉及的排氣量、整備質量、核定載客人數、凈噸位、千瓦、艇身長度,以車船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所載數據為準。
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和依法應當登記而未辦理登記或者不能提供車船登記證書、行駛證的車船,以車船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標注的技術參數、數據為準;不能提供車船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相關標準核定,沒有國家相關標準的參照同類車船核定。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1.購置新車船的稅額計算
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年應納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
應納稅月份數=12-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取月份)+1
2.被盜搶、報廢、滅失的車船的稅額計算
(1)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證明,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2)已辦理退稅的被盜搶車船失而復得的,納稅人應當從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的當月起計算繳納車船稅。
3.已繳納車船稅的車船在同一納稅年度內辦理轉讓過戶的,不另納稅,也不退稅。
口訣:
購買新車自當月計稅;
盜廢滅失自當月退稅;
失而復得自當月計稅;
年內過戶不另納不退。
四、稅收優惠(★★)
(1)捕撈、養殖漁船,免征車船稅。
(2)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車船,免征車船稅。
(3)警用車船,免征車船稅。
(4)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專用船舶,免征車船稅。
(5)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免征車船稅。
(6)對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對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減半征收車船稅的節能乘用車和商用車、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和船舶,均應符合規定的標準。
(7)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對公共交通車船,農村居民擁有并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定期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
提示:
節能、新能源汽車的車船稅優惠政策與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非常容易混淆;掛車車船稅的稅額減半與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也容易混淆,特列表區分:
車輛性質 | 車船稅政策 | 車輛購置稅政策 | |
新能源汽車 | 乘用車 | 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于車船稅征稅范圍,不征收車船稅 | (1)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免征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 (2)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1.5萬元 |
商用車 | 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免征車船稅 | ||
節能 汽車 | 乘用車 | 同時滿足:(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排量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乘用車);(2)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標準 減半征收車船稅 | 照章計算繳納車輛購置稅 |
商用車 | 同時滿足:(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燃用天然氣、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輕型和重型商用車);(2)燃用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標準 減半征收車船稅 | ||
掛車—由汽車牽引才能正常使用且用于載運貨物的無動力車輛 | 按照貨車稅額的50%計算車船稅 | 至2027年12月31日,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
五、征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車船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
(1)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通常強調“次月”。
(2)車船稅“買、失、復”——強調“當月”。
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應當以購買車船的發票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所載日期的當月為準。
2.納稅地點
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
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納稅地點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
3.納稅申報
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納稅年度為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4.稅款征收
(1)征收機關:車船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2)代收代繳
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收取保險費時依法代收車船稅,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單以及保費發票上注明已收稅款的信息,作為代收稅款憑證。
納稅人沒有按照規定期限繳納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在代收代繳稅款時,可以一并代收代繳欠繳稅款的滯納金。
車船稅小結:
車船稅屬于財產稅類,與車輛購置稅性質不同。
車船稅作為小稅種,計稅依據、稅額的計算、稅收優惠和征收管理都是重要考點,車船稅在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發生納稅義務。
車船稅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屬于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扣除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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