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收入劃分_25年注會稅法學習要點
注會《稅法》科目盡管稅種繁多,但考試重點明確。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五大稅種分值占比超65%。考生需聚焦核心稅種,深入研究其稅收優惠、征收管理及綜合計算。以下是25年注會稅法學習要點“稅收收入劃分”的講解,快來學習吧!
【所屬章節】
第一章:稅法總論
第五節:稅收執法
【知 識 點】
稅收收入劃分
我國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將稅收收入劃分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共享收入。考生應把握稅收收入劃分的基本規定。
1.稅收收入劃分
收入劃分 | 稅種 |
中央固定收入 | 消費稅(含稅務機關征收及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的全部消費稅);車輛購置稅;關稅;船舶噸稅;海關代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鐵路建設基金營改增 |
地方固定收入 | 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契稅;煙葉稅;環境保護稅 |
中央、地方 共享收入 | 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資源稅 |
2.中央、地方共享收入的方式和比例
稅種 | 中央收入 | 地方收入 |
增值稅 | 海關代征的部分;鐵路建設基金營改增的部分;其余部分的50% | 稅務機關征收部分扣除營改增固定給中央項目之后的50% |
企業所得稅 |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海洋石油企業、中石油和中石化企業、國有郵政企業、各銀行總行的企業所得稅;除上述之外企業所得稅的60% | 除已列舉歸屬中央之外的企業所得稅的40% |
個人所得稅 | 60% | 40%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 | 其他城建稅 |
印花稅 | 證券交易印花稅 | 其他印花稅 |
資源稅 | 海洋石油企業資源稅 | 其他資源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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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劉穎老師注會《稅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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