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征收管理_2024注會稅法預習考點
消費稅的征收管理涉及很多細節,在注會《稅法》的考試中或會運用考核,同學們要仔細學習,具體規定中有些知識容易記混記錯,每一輪復習時都要重點關注。
消費稅征收管理
稅法要素 | 具體規定 | ||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與增值稅對比記憶) | 銷售 應稅 消費品 | 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 | 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或者無書面合同的,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
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 | 為發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 ||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 | 為發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 ||
采取其他結算方式 | 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 ||
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 | 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 ||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 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 ||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 | 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 ||
納稅期限 | 同增值稅 | ||
納稅地點 | 銷售以及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 向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另有規定的除外 | |
到外縣(市)銷售或者委托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 | 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 ||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 | 由受托方向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解繳消費稅稅款 | ||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 | 由進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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