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收入劃分_2024注會稅法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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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收入劃分
收入劃分 | 稅種 |
中央固定收入 | 消費稅(含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的部分);車輛購置稅;關稅;船舶噸稅;海關代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鐵路建設基金營改增 |
地方固定收入 | 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契稅;煙葉稅;環境保護稅 |
中央、地方 共享收入 | (1)增值稅——海關代征的部分+鐵路建設基金營改增的部分+除上述之外部分的50%,歸中央;剩下的歸地方 (2)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國國家鐵路集團、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歸中央;剩下的歸地方 (3)企業所得稅——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海洋石油企業、各銀行總行的企業所得稅+除上述之外部分的60%,歸中央;剩下的歸地方 (4)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個人所得稅+除上述之外部分的60%,歸中央;剩下的歸地方 (5)印花稅——證券交易印花稅,歸中央;剩下的歸地方 (6)資源稅——海洋石油企業資源稅,歸中央;剩下的歸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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