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立法機關_2024注會稅法預習考點
注會稅法中很多知識具備“法”的通性,比如“稅收立法機關”中,很多備考過經濟法的同學應該對下面的內容并不陌生,或者似曾相識,作為注會稅法2024年預習階段的基礎入門知識,同學們還是需要耐心學習,認真對比記憶。
稅收立法機關
分類 | 立法機關 | 舉例 | 一般體現形式 |
稅收法律 | 全國人大制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 “××”法 |
稅收法律 | 全國人大 常委會制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 “××”法 |
授權立法 | 全國人大及 常委會授權 國務院制定 | 屬于準法律。具有國家法律的性質和地位,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規,為待條件成熟上升為法律做好準備。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 | “××”暫行條例 |
稅收法規 | 國務院制定 | 在中國法律形式中處于低于憲法、法律,高于地方法規、部門規章、地方規章的地位,在全國普遍適用。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等 | “××”法 實施條例、 實施細則 |
地方人大及 常委會制定 | 目前僅限于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區 | ||
稅收規章 | 國務院稅務 主管部門 |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該級次規章不得與憲法、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 “××”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辦法、規定 |
地方政府 制定 | 在稅收法律、法規明確授權的前提下進行,不得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例如:房產稅等地方性稅種的實施細則等 |
本文注冊會計考試知識點內容由東奧教務團隊整理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