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6)_2020年CPA稅法每日一大題
并不是心靈改變了行動,而是行動帶來了心靈的變化。想要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在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習計劃后,就要有條不紊的去執行,要知道每一條河流在形成前,都曾是淺顯的水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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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主觀題】王某為某企業員工,2019年發生了如下經濟行為:
(1)單位依照國家標準為王某辦理了企業年金并繳費800元。
(2)年初取得該企業年金計劃分配的上年投資收益2000元,已計入王某年金個人賬戶。
(3)購買福利彩票中獎100萬元。
(4)取得持有期滿兩年的某A股股票分紅6000元,另取得持股期6個月的另一A股股票分紅8000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回答單位為王某繳納的企業年金是否應在當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并說明理由。
(2)回答王某取得上年企業年金投資收益時是否應在當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并說明理由。
(3)計算王某取得的彩票中獎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4)計算王某取得的股票分紅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018年考題改編)
【答案及解析】
(1)單位為王某繳納的企業年金不需要在當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理由: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辦法和標準,為在本單位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職工繳付的企業年金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2)王某取得上年企業年金投資收益時不需要在當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理由: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3)王某取得的彩票中獎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20%=20(萬元)。
(4)王某取得的股票分紅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8000×50%×20%=800(元)。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以上注冊會計考試相關考點內容選自王穎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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