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的計稅依據與應納稅額的計算_注會稅法每日一考點及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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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考點:城建稅的計稅依據與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被查補的增值稅、消費稅+當月出口貨物免抵的增值稅
【提示1】1.非稅款項不作為計稅依據。納稅人違反增值稅、消費稅有關規定而被加收的滯納金和被處的罰款,不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即只根據稅,不包括費。
2.本期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金均為計稅依據,不論稅款所屬期間。即查補的增值稅、消費稅稅款也應作為計稅依據。
3.出口貨物免抵的增值稅從性質上看是納稅人內銷貨物應納的增值稅稅額,因此,應作為計稅依據。
【提示2】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與應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在納稅人存在欠稅情況時兩者并不一致。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城建稅稅額=(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適用稅率
每日習題
【例題1?單選題】下列項目中,應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的是( )。
A.納稅人補繳消費稅時繳納的滯納金
B.納稅人因欠繳增值稅被處以的罰款
C.納稅人被稅務機關查補的消費稅稅款
D.根據有關稅法規定予以免征的增值稅
【答案】C
【解析】選項AB: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增值稅、消費稅實際繳納稅額為計稅依據,不包括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選項D:稅法規定對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消費稅時,相應的也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
【例題2?單選題】甲生產企業地處市區,2018年6月繳納增值稅30萬元,當月委托位于縣城的乙企業加工應稅消費品,乙企業代收代繳消費稅12萬元。甲企業當月應繳納(含被代收)城建稅( )萬元。
A.2.94
B.2.1
C.0.42
D.2.7
【答案】D
【解析】應繳納的城建稅=30×7%+12×5%=2.7(萬元)。
【例題3?單選題】某縣城一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期進口原材料一批,向海關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10萬元;本期實際繳納增值稅22萬元、消費稅50萬元,由于繳納消費稅時超過納稅期限,被加征滯納金1萬元;本期出口產品一批,按規定計算的免抵增值稅稅額8萬元。該企業本期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萬元。
A.4.55
B.4
C.4.25
D.5.6
【答案】B
【解析】海關代征進口環節增值稅不隨之代征城建稅;出口退還增值稅但不退還城建稅,免抵的增值稅應計算城建稅。納稅人違反增值稅、消費稅有關稅法規定而加收的滯納金,不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該企業應繳納城建稅=(22+8+50)×5%=4(萬元)。
——以上注會考試相關考點和習題內容選自《馬兆瑞基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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