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優惠_2019年注會稅法強化階段知識點
最糟糕的是人們在生活中經常受到錯誤志向的阻礙而不自知,真到擺脫了那些阻礙時才能明白過來。以下是小奧為考生整理的注會強化階段知識點,一起來學習吧!
【內容導航】
稅收優惠
【所屬章節】
第五章 個人所得稅法
【知識點】稅收優惠
稅收優惠
《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若干規定等,都對個人所得項目給予了減稅、免稅的優惠,主要有:
【知識點一】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
一定級別以上的獎金才可以呦!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頒發(頒布)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獎學金)。
對個人獲得的下列獎項的獎金收入,視為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頒發(頒布)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獎學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1)曾憲梓教育基金會教師獎。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曾憲梓教育基金會教師獎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函》(國稅函發【1994】376號)的規定,視為國務院部委頒發的教育方面的獎金。
(2)學生個人參與“長江小小科學家”活動和“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獲得的獎金。根據《國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長江小小科學家”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函【2000】688號)的規定,視為國務院部委頒發的科學等方面的獎金。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8號)的規定。
(3)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和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國際青少年消除貧困獎”。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際青少年消除貧困獎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7】51號)的規定,視同從國際組織取得的教育、文化方面的獎金。
(4)中國青年鄉鎮企業家協會“母親河(波司登)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母親河(波司登)獎”獎金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961號)的規定,可以認定為國務院部委頒發的環境保護方面的獎金。
(5)陳嘉庚基金會“陳嘉庚科學獎”。(國稅函【2006】561號)的規定。
(6)中國科學院“劉東生青年科學家獎”“劉東生地球科學獎學金”。(國稅函【2010】74號)的規定。
(7)中華全國總工會、科技部、人社部“全國職工職業技能大賽”獲獎者取得的獎金收入。(國稅函【2010】78號)的規定。
(8)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中華寶鋼環境優秀獎”。(國稅函【2010】130號)的規定。
(9)國土資源部、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基金“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8號)的規定。
(10)國土資源部、黃汲清青年地質科學技術獎基金管理委員會“黃汲清青年地質科學技術獎”。(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號)的規定。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的規定,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1)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計提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2)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的人人有份的;(3)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對退役士兵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取得的一次性退役金以及地方政府發放的一次性經濟補助,免征個人所得稅。(教材新增)P251-252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10.對鄉、鎮(含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或經縣(含縣)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有機構、有章程的見義勇為基金或者類似性質組織,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獎金或獎品,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免征個人所得稅。17.
11.企業和個人按照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規定的比例繳付的部分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14.生育津貼也免)
對按照國家或省級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和失業保險金存入銀行個人賬戶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12.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的規定。
自2008年10月9日起,對居民儲蓄存款利息,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2號)的規定。
15.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取得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
16.對個體工商戶或個人,以及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和捕撈業(以下簡稱“四業”),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教材新增)
17.個人舉報、協查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而獲得的獎金。10.
18.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
19.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財稅【1994】20號和財稅【1999】278號第4條的規定。P276-278
21.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23.股權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東通過對價方式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股份、現金等收入,暫免征收流通股股東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結合限售股考慮)根據(【2005】45號)的規定。
24.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含因棚戶區改造而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征個人所得稅。
25.對個人投資者從投保基金公司取得的行政和解金,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教材新增)
26.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自2008年10月9日起,對證券市場個人投資者取得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即證券市場個人投資者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教材新增)
27.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免征收。
根據財稅【2015】101號文件的規定
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同此)P304-305
28.個人取得的下列中獎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獎發票獎金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34號)的規定,
(1)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不超過800元(含800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超過800元的,應全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偶然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2)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獎券、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一次中獎收入超過10000元的,應按稅法規定全額征稅。(教材新增)
29.鄉鎮企業的職工和農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屬種植業的收益范圍,同時,也屬經濟損失的補償性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教材新增)根據(國稅函發【1995】79號)的規定
30.對由亞洲開發銀行支付給我國公民或國民(包括為亞行執行任務的專家)的薪金和津貼,凡經亞洲開發銀行確認這些人員為亞洲開發銀行雇員或執行項目專家的,其取得的符合我國稅法規定的有關薪金和津貼等報酬,免征個人所得稅。(教材新增)
根據(財稅【2007】93號)的規定
31.自原油期貨對外開放之日起,對境外個人投資者投資中國境內原油期貨取得的所得,三年內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教材新增)
根據(財稅【2018】21號)的規定
3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按規定取得的住房建設補助資金、拆舊復墾獎勵資金等與易地扶貧搬遷相關的貨幣化補償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住房,免征個人所得稅。(教材新增)
根據(財稅【2018】135號)的規定
【知識點二】減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P274
2.因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志向和熱愛是偉大行為的雙翼。小奧希望備考注會考試的考生都能珍惜時間,認真復習。
(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穎老師《稅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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