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所得的稅額扣除_2019年注會稅法強化階段知識點
沒有錯誤的行為,就不會有失敗的結果。如果你不能正確分析失敗的原因,即使做再多的努力,也于事無補。下面是東奧小編為考生整理的注會強化階段考點,一起來鞏固知識吧!
【內容導航】
境外所得的稅額扣除
【所屬章節】
第五章 個人所得稅法
【知識點】境外所得的稅額扣除
境外所得的稅額扣除
在對納稅人的境外所得征稅時,會存在其境外所得已在來源國家或者地區繳稅的實際情況。基于國家之間對同一所得應避免雙重征稅的原則,我國在對納稅人的境外所得行使稅收管轄權時,對該所得在境外已納稅額采取了分不同情況從應征稅額中予以扣除的做法。
稅法規定,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從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抵免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對這條規定需要解釋的是:
1.稅法所說的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是指居民個人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依照該所得來源國家(地區)的法律應當繳納并且實際已經繳納的所得稅稅額。
2.稅法所說的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是居民個人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的所得稅稅額的限額(以下簡稱抵免限額)。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來源于中國境外一個國家(地區)的綜合所得抵免限額、經營所得抵免限額以及其他所得抵免限額之和,為來源于該國家(地區)所得的抵免限額。
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外一個國家(地區)實際已經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低于依照前款規定計算出的來源于該國家(地區)所得的抵免限額的,應當在中國繳納差額部分的稅款;
超過來源于該國家(地區)所得的抵免限額的,其超過部分不得在本納稅年度的應納稅額中抵免,但是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來源于該國家(地區)所得的抵免限額的余額中補扣。補扣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3.居民個人申請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當提供境外稅務機關出具的稅款所屬年度的有關納稅憑證。
超越夢想,一起飛,有夢就要去實現,無怨無悔!2019年注會考試,小伙伴們要加油哦!
(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穎老師《稅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