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潔洵老師帶你讀懂生活中的經濟法(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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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生活中,經濟法無處不在,一家人很普通的對話里也可能包含經濟法的知識。讓我們來看看黃潔洵老師總結的注會知識點吧!
娃啃著油條問媽媽:“孳”這個字念什么?媽媽回答念:zi。你就是媽媽的孳息。娃爸聽后接話說:咱家都是客體了。這簡單的對話里就包含經濟法的知識,我們一起看看吧!
>>黃潔洵老師新浪微博:@黃潔洵
黃潔洵老師在微博上分享了自己講課課件里的例子,學員們很快在評論區進行了討論,一起來看看大家都討論了什么吧。
學員們在評論區都寫出了這里面涉及的經濟法知識,還有學員回憶起其他的例子,還進行了分享。這說明老師講過的內容讓學員印象深刻。
學員們看到黃潔洵老師分享的例子感覺很有意思,很多學員都評價例子里的一家人真有文化,紛紛給老師點贊。
黃潔洵老師通過這樣的方法分享經濟法知識點效果很好,可以讓同學在討論中對知識點的理解更透徹,學習效果更好。
1、物
(1)物既可以是自然物(如森林、土地),也可以是人的勞動創造物(如建筑物、機器、各類產品)。
(2)廣義的物還包括貨幣及其他各種有價證券。
2、行為
包括作為(如旅客運輸合同的客體是運送旅客的行為)和不作為(如競業禁止合同的客體是不從事相同或相似的經營或執業活動)。
3、人格利益
包括公民或組織的姓名或者名稱、公民的肖像、名譽、尊嚴,公民的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
包括科學著作、文學藝術作品、專利、商標等。
(1)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所收取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2)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出質的,質權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例如,股息)。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法律關系客體的有( )。(2017年)
A.建筑物
B.自然人的不作為
C.有價證券
D.人格利益
【答案】ABCD
名師簡介: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碩士、中國注冊會計師(非執業),法律職業資格,擁有多年的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法務經驗。2007年起開始從事注冊會計師考試教學,2009年起開始從事會計職稱考試和稅務師考試教學。編著的“輕松過關”系列輔導書,內容清晰、重點突出、歸納完整、解析詳細,深受考生好評。
授課特點:
授課思路清晰、突出重點,應試針對性強,能夠理論聯系實際。擅長將零散的知識點體系化、將需要機械背誦的考點口訣化、將需要案例應用的法律規定法理化,例題講解一針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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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時間提前到八月份,小編建議大家盡早開始復習,多輪復習。請同學們緊跟東奧老師步伐,打牢基礎,輕松進階。祝各位學員早日取得注冊會計師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