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潔洵老師帶你讀懂生活中的經濟法(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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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看起來與普通人的生活相距甚遠,實際上體現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近期,人民日報微博報道了一則有愛的小故事:8歲小朋友撿到3歲小朋友,送至警察局后悄然離開。黃老師也關注到了這個有趣的小故事,并借此與同學們分享了一波注會經濟法知識。
黃老師的感慨引起了學員們的熱烈討論,萌萌的小朋友引發了大家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熱議。
都說小孩子是天使,果然如此。小故事見大道理,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只是年齡上的區別,善良是人類的天性。學員們的熱烈討論是否感染了你呢?敲重點,8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分界線。來看看經濟法對二者更進一步的解釋吧!
第一種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16≤ <18),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和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二種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8≤ <18)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三種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8)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單選題】小凡年滿10周歲,精神健康,智力正常。他在學校門口的文具店看中一塊橡皮,定價2元,于是用自己的零用錢將其買下。下列關于小凡購買橡皮行為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小凡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購買橡皮的行為無效
B.小凡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購買橡皮的行為須經法定代理人追認方為有效
C.小凡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購買橡皮的行為有效
D.小凡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購買橡皮的行為須經法定代理人追認方為有效
【答案】C
【解析】小凡年滿10周歲,精神健康,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購買定價2元橡皮的行為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該行為直接有效,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名師簡介: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碩士、中國注冊會計師(非執業),法律職業資格,擁有多年的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法務經驗。2007年起開始從事注冊會計師考試教學,2009年起開始從事會計職稱考試和稅務師考試教學。編著的“輕松過關”系列輔導書,內容清晰、重點突出、歸納完整、解析詳細,深受考生好評。
授課特點:
授課思路清晰、突出重點,應試針對性強,能夠理論聯系實際。擅長將零散的知識點體系化、將需要機械背誦的考點口訣化、將需要案例應用的法律規定法理化,例題講解一針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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