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要性問題
編制中期財務報告時,由于要非常強調成本效益原則和中報信息的決策有用性,因而企業在確認、計量和披露中報中列示的各個會計報表項目時要充分體現重要性原則。與編制年度會計報表不同,編制中期財務報告時判斷項目的重要性程度應當以中期財務數據為基礎,而不應以預計的年度財務數據為基礎。對此問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指出,為便于理解中期數據,應以中期數據本身為基礎擬定確認和計量政策。因此,特別項目和非常項目、會計政策或估計變更以及重大差錯都應以與中期數據相關的重要性為基礎予以確認和計量,以避免由于不披露而產生誤導性干擾。另外,由于相關會計準則對重要性一般沒有提供量化規定,所以判斷重要性時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賴于估計,但估計的標準應以能夠保證所提供的財務報告包括了所有與理解企業中期期末財務狀況和中期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的相關信息。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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