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風險
情境導入:
小龍女:包大人,一直聽說我們現在做的是風險導向審計,什么是風險導向審計呢?
包大人:說起風險導向審計,那要說一下審計的發展史了。
(一)關于風險導向審計
賬項基礎審計(詳細審計)
在審計發展的早期(20世紀初以前),由于企業組織結構簡單,業務性質單一,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主要是為了滿足財產所有者對會計核算進行獨立檢查,促使受托責任人(通常為經理或下屬)在授權經營過程中做出誠實、可靠的行為。
注冊會計師獲取審計證據的方法比較簡單,包括檢查支持憑證,評估報告資產的價值(通常是成本),確定受托責任人對存貨購買和發出核算的正確性。當時的注冊會計師在整個審計過程中,約四分之三的時間花費在合計和過賬上。注冊會計師將大部分精力投向會計憑證和賬簿的詳細檢查,因此,此時的審計方法是詳細審計,又稱賬項基礎審計方法。
查賬,查賬,我查到天亮
制度基礎審計(面向制度的審計)
60年代開始通行的審計方法,以評價被審單位現行內部控制制度在保證其會計數據真實、正確、完整方面的可靠性為基礎,確定正確性測試程序的性質、范圍、深度和時間安排,以便有效地收集審計證據的一種審計方法。
制度基礎審計的特點是:它把被審單位現行的內部控制制度作為審計的起點和重點,著重于從根本上研究和評價會計數據賴以產生的條件而不拘泥于個別會計數據的復核和檢查,把審計人員的精力和注意力從繁浩的會計數據中擺脫出來,大大地提高了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內部控制固有局限性的存在較大程度上限制了制度基礎審計的實施效果(如管理層舞弊)
風險導向審計(商業基礎審計)
起源:
世紀初財務欺詐案的不斷出現,導致了社會對審計職業極度懷疑,審計師的訴訟風險不斷加大,意識到審計風險與企業經營風險是不可分割的,威脅企業經營的風險也是影響審計風險的來源,因而,有效的審計需要對企業所處的社會環境等進行深入的了解,要求審計人員更多地理解企業的經營,形成了以企業經營風險評價為中心的風險導向審計。
核心思想——以風險為導向的一種審計方法。
企業有什么風險通常在報表中會體現出來
財務報表是企業經營的答卷
定義:
指注冊會計師以審計風險模型為基礎進行的審計,以戰略觀和系統觀思想指導重大錯報風險評估和整個審計流程。即通過綜合評價經營風險以確定實質性測試的范圍、時間和程序的審計方法。
“黃金72小時”
救援界認為,災難發生之后存在一個“黃金72小時”,在此時間段內,災民的存活率極高。每多挖一塊土,多掘一分地,都可以給傷者透氣和生命的機會。
在世界各地歷次大地震中,72小時內的國際化救援是最有效的救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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