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市場的類型
分類標準 | 分類 | 特點 | ||||
1.依據所交易的金融工具的期限 | 市場 | 證券期限 | 利率或要求的報酬率 | 風險 | 市場工具 | |
貨幣市場 | 短期金融工具交易的市場 | ≤1年 | 低 | 較小 | 短期國債(在英、美稱為國庫券)、可轉讓存單、商業票據、銀行承兌匯票等 | |
資本市場 | 銀行中長期存貸市場和有價證券市場 | >1年 | 高 | 較大 | 股票、公司債券、長期政府債券和銀行長期貸款等 | |
2.按照證券的不同屬性 | 債務市場 | 債務市場交易的對象是債務憑證 | ||||
股權市場 | 股權市場交易的對象是股票 | |||||
3.按照所交易證券是否初次發行 | 一級市場 | 也稱發行市場或初級市場,是資金需求者將證券首次出售給公眾時形成的市場 | ||||
二級市場 | 是在證券發行后,各種證券在不同投資者之間買賣流通所形成的市場,也稱流通市場或次級市場 | |||||
4.按照交易程序 | 場內交易市場 | 指各種證券的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有固定的場所,固定的交易時間和規范的交易規則 | ||||
場外交易市場 | 沒有固定場所,由持有證券的交易商分別進行 |
提示:
我國內地的資本市場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發展,由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兩部分構成。
其中,場內市場的主板(含中小板)、創業板(俗稱二板)、科創板和場外市場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俗稱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證券公司主導的柜臺市場共同組成了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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