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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證券公司風險管理8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第二章-證券經營機構管理規范
【知識點】證券公司風險管理
證券公司風險管理8
(五)證券公司流動性風險限額管理的基本要求
證券公司應對流動性風險實施限額管理,根據其業務規模、性質、復雜程度、流動性風險偏好和外部市場發展變化、監管要求等情況,設定流動性風險限額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控。
證券公司應至少每年對流動性風險限額進行一次評估,必要時進行調整。
(六)證券公司融資管理的基本要求
證券公司應建立并完善融資策略,提高融資來源的多元化和穩定程度,建立包括但不限于銀行借款、同業拆借、債券、收益憑證、短期融資券、證券回購等靈活的場內及場外融資渠道。
證券公司的融資管理應符合以下要求:
(1)分析正常和壓力情景下未來不同時間段的融資需求和來源。
(2)加強負債品種、期限、交易對手、融資抵(質)押品和融資市場等的集中度管理,適當設置集中度限額。
(3)加強融資渠道管理,積極維護與主要融資交易對手的關系,保持在市場上的適當活躍程度,并定期評估市場融資和資產變現能力。
(4)密切監測主要金融市場的交易量和價格等變動情況,評估市場流動性對公司融資能力的影響。
(七)中國證券業協會就流動性風險管理實施的自律管理
中國證券業協會通過非現場檢查、現場檢查等方式對證券公司的流動性風險水平及其管理狀況實施自律管理。
世界上最快樂的事,莫過于為理想而奮斗。東奧小編預祝各位考生都能在2020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中考取一個滿意的成績。更多證券從業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知識點內容,盡在東奧會計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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