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無效_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練習一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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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最大的弱點在于放棄,而成功的必然之路就是不斷的重來一次。為了幫助大家做好最后的沖刺,東奧會計在線帶來了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一題,一起來看!
【多項選擇題】
下列各項中,信托無效的有( )。
A.信托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B.信托財產不能確定
C.專以訴訟為目的設立信托
D.受益人范圍無法確定的信托?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無效:(1)信托目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選項A);(2)信托財產不能確定(選項B);(3)委托人以非法財產或者法律規定不得設立信托的財產設立信托;(4)專以訴訟或者討債為目的設立信托(選項C);(5)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圍不能確定(選項D);(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知識點】信托無效
——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習題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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