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攻克一大題:8月21日
成為一個成功者最重要的條件,就是每天精力充沛的努力,不虛擲光陰。能否通過中級會計考試,其實還是取決于考生自己。既然選擇,那就努力!快來做題讓自己的知識點掌握得更扎實吧!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于2011年發起設立,2016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注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截至2020年年底,A公司資產總額為2億元人民幣。
(1)2020年2月1日,A公司董事長黃某主持與某世界知名企業談判W合作項目。3月17日,雙方簽訂合作協議。當晚黃某建議其親屬陳某買入本公司股票。3月19日,A公司就該重大事項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并予公告。此后,A公司股票持續上漲。3月28日,黃某將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共計1萬股),獲利50萬元。
(2)2020年4月,A公司為籌集W合作項目資金,向B銀行借款3000萬元,期限為2年。雙方為此簽訂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約定:A公司以其擁有的價值3000萬元的生產設備為其借款提供擔保;若A公司到期不能償還借款,該生產設備歸B銀行所有。該抵押未辦理登記。
(3)2021年1月,A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出席該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的股份占A公司股份總數的40%,另有持有10%股份的股東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會議。該次股東大會對所議事項的決議形成了會議記錄。其中部分通過事項的表決情況如下:
①在審議公司為籌集W合作項目所需資金,董事會提出的向原股東配售5000萬元的配股方案時,持有10%股份的股東在表決時棄權;持有9%股份的股東在表決時投了反對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決時根據授權投了贊成票;其余持有21%股份的股東在表決時均投了贊成票。
②在審議公司2021年為購買W合作項目所需要的重要生產設備,計劃投資7000萬元的事項時,持有15%股份的股東在表決時投了反對票;持有10%股份的股東在表決時棄權;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決時根據授權投了反對票;其余持有15%股份的股東在表決時均投了贊成票。
③在審議公司解聘某會計師事務所的事項時,持有5%股份的股東在表決時棄權;持有5%股份的股東在表決時投了反對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決時根據授權投了贊成票;其余持有30%股份的股東在表決時均投了贊成票。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及相關規定,分析并指出上述(1)、(2)、(3)事項中有哪些違法之處?并分別說明理由。
【正確答案】
(1)黃某建議陳某買入本公司股票的行為違法,屬于內幕交易行為。根據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在本題中,W合作項目是A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屬于內幕信息,黃某作為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建議他人買入股票的行為違法。
(2)黃某將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售出的行為違法。根據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轉讓。在本題中,黃某作為A公司的董事長將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1萬股“全部”售出的行為違法。
(3)抵押合同中有關“若A公司到期不能償還借款,該生產設備歸B銀行所有”的約定不合法。根據規定,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第5章)
(4)向原股東配售5000萬元的數額違法。根據規定,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股的,擬配售股份的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在本題中,擬配售5000萬元超過了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1億元的30%。
(5)股東大會通過配股方案的決議違法。根據規定,上市公司配股屬于增資事項,應當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2/3以上通過。在本題中,A公司股東大會贊成該事項的表決權僅為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62%(31%÷50%)。
(6)股東大會通過購買重要生產設備的決議違法。根據規定,上市公司在1年內出售、購買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應當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2/3以上通過。在本題中,該重要生產設備投資額7000萬元,已經超過資產總額2億元的30%,而A公司股東大會贊成該事項的表決權僅占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30%(15%÷50%)。
——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練習題選自黃潔洵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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