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_2020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預習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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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所屬章節】
第一章 總論
【知識點】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影響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影響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提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以及與其年齡、智力或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其他法律行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而實施。
(1)行為有效
①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與其年齡、智力或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2)行為效力待定
①經同意或追認,行為有效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②拒絕追認,行為無效
相對人(不論是否善意)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③被撤銷,行為無效
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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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