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舞弊風險因素_24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劃重點
注冊會計師審計科目第十三章為對舞弊和法律法規的考慮,下文帶大家了解了評價舞弊風險因素,通過學習我們了解到舞弊風險因素共分為三類,下文帶大家從這三類因素的角度上了解知識點與編制虛假財務報告導致的錯報相關的舞弊風險因素和與侵占資產導致的錯報相關的舞弊風險因素的內容,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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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十三章:對舞弊和法律法規的考慮
第一節:財務報表審計中與舞弊相關的責任
【知 識 點】
評價舞弊風險因素
(一)舞弊風險因素
存在舞弊風險因素并不必然表明發生了舞弊,但是舞弊發生時通常存在舞弊風險因素,因此,舞弊風險因素可能表明存在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風險,這些風險因素可以分為以下三類,如圖13-5所示。
(1)舞弊者具有舞弊的動機是舞弊發生的首要條件。
(2)舞弊的機會一般源于內部控制在設計和運行上的缺陷。
(3)借口是舞弊發生的重要條件之一。
上述風險因素也被稱為“舞弊三角”。這三種風險因素在編制虛假財務報告和侵占資產兩類舞弊行為中有不同的體現。對于不同規模、不同所有權特征或情況的被審計單位而言,風險因素的重要性可能不同。
注冊會計師應當運用職業判斷,考慮被審計單位的規模、復雜程度、所有權結構及所處行業等,以確定舞弊風險因素的相關性和重要程度及其對重大錯報風險評估可能產生的影響。
點睛課堂:
舞弊的動機或壓力、機會、態度或借口,總是分不清?
簡單理解:
動機,是利益驅使(內在的動機);
壓力,是頭懸利劍(外在的壓力);
機會,是可乘之機;
態度,是理念、價值觀;
借口,是自我“漂白”。
(二)與編制虛假財務報告導致的錯報相關的舞弊風險因素
1.動機或壓力
事項 | 具體示例 |
財務穩定性或盈利能力受到經濟環境、行業狀況或被審計單位經營情況的威脅 | (1)競爭激烈或市場飽和,且伴隨著利潤率的下降 (2)難以應對技術變革、產品過時、利率調整等因素的急劇變化 (3)客戶需求大幅下降,所在行業或總體經濟環境中經營失敗的情況增多 (4)經營虧損使被審計單位可能破產、喪失抵押品贖回權或遭惡意收購 (5)在財務報表顯示盈利或利潤增長的情況下,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經常出現負數,或經營活動不能產生現金流入 (6)高速增長或具有異常的盈利能力,特別是在與同行業其他企業相比時 (7)新發布的會計準則、法律法規或監管要求 |
管理層為滿足第三方要求或預期而承受過度的壓力 | (1)投資分析師、機構投資者、重要債權人或其他外部人士對盈利能力或增長趨勢存在預期(特別是過分激進的或不切實際的預期),包括管理層在新聞報道和年報信息中作出過于樂觀的預期 (2)需要進行額外的舉債或權益融資以保持競爭力,包括為重大研發項目或資本性支出融資 (3)滿足交易所的上市要求、償債要求或其他債務合同要求的能力較弱 (4)報告較差財務成果將對正在進行的重大交易(如企業合并或簽訂合同)產生可察覺的或實際的不利影響 |
管理層或治理層的個人財務狀況受到被審計單位財務業績的影響 | (1)在被審計單位中擁有重大經濟利益 (2)其報酬中有相當一部分(如獎金、股票期權、基于盈利能力的支付計劃)取決于被審計單位能否實現激進的目標(如在股價、經營成果、財務狀況或現金流量方面) (3)個人為被審計單位的債務提供了擔保 |
管理層或經營者受到更高級管理層或治理層對財務或經營指標過高要求的壓力 | 治理層為管理層設定了過高的銷售業績或盈利能力等激勵指標 |
2.機會
事項 | 具體示例 |
被審計單位所在行業或其業務的性質為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提供了機會 | (1)從事超出正常經營過程的重大關聯方交易,或者與未經審計或由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關聯企業進行重大交易 (2)被審計單位具有強大的財務實力或能力,使其在特定行業中處于主導地位,能夠對與供應商或客戶簽訂的條款或條件作出強制規定,從而可能導致不適當或不公允的交易 (3)資產、負債、收入或費用建立在重大估計的基礎上,這些估計涉及主觀判斷或不確定性,難以印證 (4)從事重大、異常或高度復雜的交易(特別是臨近期末發生的復雜交易,對該交易是否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處理存在疑問) (5)在經濟環境及文化背景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從事重大經營或重大跨境經營 (6)利用商業中介,而此項安排似乎不具有明確的商業理由 (7)在屬于“避稅天堂”的國家或地區開立重要銀行賬戶或者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進行經營,而此類安排似乎不具有明確的商業理由 |
組織結構復雜或不穩定 | (1)難以確定對被審計單位持有控制性權益的組織或個人 (2)組織結構過于復雜,存在異常的法律實體或管理層級 (3)高級管理人員、法律顧問或治理層頻繁更換 |
對管理層的監督失效 | (1)管理層由一人或少數人控制(在非業主管理的實體中),且缺乏補償性控制 (2)治理層對財務報告過程和內部控制實施的監督無效 |
內部控制要素存在缺陷 | (1)對控制的監督不充分,包括自動控制以及針對中期財務報告(如要求對外報告)的控制 (2)由于會計人員、內部審計人員或信息技術人員不能勝任而頻繁更換 (3)會計系統和信息系統無效,包括內部控制存在值得關注的缺陷的情況 |
3.態度或借口
事項 | 具體示例 |
管理層態度不端或缺乏誠信 | (1)管理層未能有效地傳遞、執行、支持或貫徹被審計單位的價值觀或道德標準,或傳遞了不適當的價值觀或道德標準 (2)非財務管理人員過度參與或過于關注會計政策的選擇或重大會計估計的確定 (3)被審計單位、高級管理人員或治理層存在違反證券法或其他法律法規的歷史記錄,或由于舞弊或違反法律法規而被指控 (4)管理層過于關注保持或提高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價格或利潤趨勢 (5)管理層向分析師、債權人或其他第三方承諾實現激進的或不切實際的預期 (6)管理層未能及時糾正發現的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 (7)為了避稅的目的,管理層表現出有意通過使用不適當的方法使報告利潤最小化 (8)高級管理人員缺乏士氣 (9)業主兼經理未對個人事務與公司業務進行區分 (10)股東人數有限的被審計單位股東之間存在爭議 (11)管理層總是試圖基于重要性原則解釋處于臨界水平的或不適當的會計處理 |
管理層與現任或前任注冊會計師之間的關系緊張 | (1)在會計、審計或報告事項上經常與現任或前任注冊會計師產生爭議 (2)對注冊會計師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對完成審計工作或出具審計報告提出不合理的時間限制 (3)對注冊會計師接觸某些人員、信息或與治理層進行有效溝通施加不適當的限制 (4)管理層對注冊會計師表現出盛氣凌人的態度,特別是試圖影響注冊會計師的工作范圍,或者影響對執行審計業務的人員或被咨詢人員的選擇和保持 |
(三)與侵占資產導致的錯報相關的舞弊風險因素
1.動機或壓力
事項 | 具體示例 |
個人的生活方式或財務狀況問題 | 接觸現金或其他易被侵占(通過盜竊)資產的管理層或員工負有個人債務,可能會產生侵占這些資產的壓力 |
接觸現金或其他易被盜竊資產的員工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存在的緊張關系 | (1)已知或預期會發生裁員 (2)近期或預期員工報酬或福利計劃會發生變動 (3)晉升、報酬或其他獎勵與預期不符 |
2.機會
事項 | 具體示例 |
資產的某些特性或特定情形可能增加其被侵占的可能性 | (1)持有或處理大額現金 (2)體積小、價值高或需求較大的存貨 (3)易于轉手的資產,如無記名債券、鉆石或計算機芯片 (4)體積小、易于銷售或不易識別所有權歸屬的固定資產 |
與資產相關的不恰當的內部控制可能增加資產被侵占的可能性 | (1)職責分離或獨立審核不充分 (2)對高級管理人員的支出(如差旅費及其他報銷費用)的監督不足 (3)管理層對負責保管資產的員工的監管不足(如對保管處于偏遠地區的資產的員工監管不足) (4)對接觸資產的員工選聘不嚴格 (5)對資產的記錄不充分 (6)對交易(如采購)的授權及批準制度不健全 (7)對現金、投資、存貨或固定資產等的實物保管措施不充分 (8)未對資產作出完整、及時的核對調節 (9)未對交易作出及時、適當的記錄(如銷貨退回未作沖銷處理) (10)對處于關鍵控制崗位的員工未實行強制休假制度 (11)管理層對信息技術缺乏了解,從而使信息技術人員有機會侵占資產 (12)對自動生成的記錄的訪問控制(包括對計算機系統日志的控制和復核)不充分 |
3.態度或借口
事項 | 具體示例 |
管理層或員工不重視相關控制 | (1)忽視監控或降低與侵占資產相關的風險的必要性 (2)忽視與侵占資產相關的內部控制,如凌駕于現有的控制之上或未對已知的內部控制缺陷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3)被審計單位人員在行為或生活方式方面發生的變化可能表明資產已被侵占 (4)容忍小額盜竊資產的行為 |
對被審計單位存在不滿甚至敵對情緒 | 被審計單位人員的行為表明其對被審計單位感到不滿,或對被審計單位對待員工的態度感到不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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