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監盤程序_24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劃重點
下文為注冊會計師審計科目第十一章的知識點存貨監盤程序的內容,下文將帶大家從存貨監盤的一般程序、需要特別關注的情況以及存貨監盤結束時的工作這三個部分掌握此知識點。審計的第十一章近年的平均分值約為5分,考生應該重點掌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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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十一章:生產與存貨循環的審計
第五節:生產與存貨循環的實質性程序
【知 識 點】
存貨監盤程序
(一)存貨監盤的一般程序(1/4至4/4)
1.評價管理層用以記錄和控制存貨盤點結果的指令和程序(1/4,屬于控制測試)
(1)注冊會計師需要考慮這些指令和程序是否包括下列方面:
①適當控制活動的運用。例如,收集已使用的存貨盤點記錄,清點未使用的存貨盤點表單,實施盤點和復盤程序。
②準確認定在產品的完工程度。例如,流動緩慢(呆滯)、過時或毀損的存貨項目,以及第三方擁有的存貨(如寄存貨物)。
③在適用的情況下用于估計存貨數量的方法。例如,可能需要估計煤堆的重量。
④對存貨在不同存放地點之間的移動以及截止日前后出入庫的控制。
(2)考慮存貨無法停止移動(在本節“考點08”展開)。
2.觀察管理層制定的盤點程序的執行情況(2/4,屬于控制測試,略)
3.檢查存貨(3/4,屬于實質性程序)
(1)在存貨監盤過程中檢查存貨,雖然不一定能確定存貨的所有權,但有助于確定存貨的存在,以及識別過時、毀損或陳舊的存貨;
(2)注冊會計師應當把所有過時、毀損或陳舊存貨的詳細情況記錄下來,這既便于進一步追查這些存貨的處置情況,也能為測試被審計單位存貨跌價準備計提的準確性提供證據。
4.執行抽盤(4/4,屬于實質性程序,在本節“考點09”展開)。
(二)需要特別關注的情況
1.存貨盤點范圍
(1)存貨盤點范圍。
在被審計單位盤點存貨前,注冊會計師應當觀察盤點現場,確定應納入盤點范圍的存貨是否已經適當整理和排列,并附有盤點標識,防止遺漏或重復盤點。對未納入盤點范圍的存貨,注冊會計師應當查明未納入的原因。
(2)對所有權不屬于被審計單位的存貨的觀察和確定。
對所有權不屬于被審計單位的存貨,注冊會計師應當取得其規格、數量等有關資料,確定是否已單獨存放、標明,且未被納入盤點范圍。
在存貨監盤過程中,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取得的所有權不屬于被審計單位的存貨的有關資料,觀察這些存貨的實際存放情況,確保其未被納入盤點范圍。即使在被審計單位聲明不存在受托代存存貨的情形下,注冊會計師在存貨監盤時也應當關注是否存在某些存貨不屬于被審計單位的跡象,以避免盤點范圍不當。
(3)關注并測試存貨截止。
①所有在盤點日以前入庫的存貨項目是否均已包括在盤點范圍內。
②所有已確認為銷售但尚未裝運出庫的商品是否均未包括在盤點范圍內。
③在途存貨和被審計單位直接向顧客發運的存貨是否均已得到了適當的會計處理。
④注冊會計師通常可觀察存貨的驗收入庫地點和裝運出庫地點以執行截止測試。在存貨入庫和裝運過程中采用連續編號的憑證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關注盤點日前的最后編號。如果被審計單位沒有使用連續編號的憑證,注冊會計師應當列出盤點日以前的最后幾筆裝運和入庫記錄。如果被審計單位使用運貨車廂或拖車進行存儲、運輸或驗收入庫,注冊會計師應當詳細列出存貨場地上滿載和空載的車廂或拖車,并記錄各自的存貨狀況。
2.特殊類型存貨的監盤(教材表11-5)
存貨類型 | 盤點方法與潛在問題 | 可供實施的審計程序 |
木材、鋼筋盤條、管子 | 通常無標簽,但在盤點時會做上標記或用粉筆標識 難以確定存貨的數量或等級 | 檢查標記或標識 利用專家或被審計單位內部有經驗人員的工作 |
堆積型存貨(如糖、煤、鋼廢料) | 通常既無標簽也不做標記 在估計存貨數量時存在困難 | 運用工程估測、幾何計算、高空勘測,并依賴詳細的存貨記錄 |
使用磅秤測量的存貨 | 在估計存貨數量時存在困難 | 在監盤前和監盤過程中均應檢驗磅秤的精準度,并留意磅秤的位置移動與重新調校程序 將檢查和重新稱量程序相結合 檢查稱量尺度的換算問題 |
散裝物品(如貯窖存貨,使用桶、箱、罐、槽等容器儲存的液體、氣體、谷類糧食、流體存貨等) | 在盤點時通常難以識別和確定 在估計存貨數量時存在困難 在確定存貨質量時存在困難 | 使用容器進行監盤或通過預先編號的清單列表加以確定 使用浸蘸、測量棒、工程報告以及依賴永續存貨記錄 選擇樣品進行化驗與分析,或利用專家的工作 |
貴金屬、石器、藝術品與收藏品 | 在存貨辨認與質量確定方面存在困難 | 選擇樣品進行化驗與分析,或利用專家的工作 |
生產紙漿用木材、牲畜 | 在存貨辨認與數量確定方面存在困難 可能無法對此類存貨的移動實施控制 | 通過高空攝影以確定其存在,對不同時點的數量進行比較,并依賴永續存貨記錄 |
(三)存貨監盤結束時的工作
1.存貨盤點結束前,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的工作
(1)再次觀察盤點現場,以確定所有應納入盤點范圍的存貨是否均已盤點。
(2)取得并檢查已填用、作廢及未使用盤點表單的號碼記錄,確定其是否連續編號,查明已發放的表單是否均已收回,并與存貨盤點的匯總記錄進行核對。
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自己在存貨監盤過程中獲取的信息對被審計單位最終的存貨盤點結果匯總記錄進行復核,并評估其是否正確地反映了實際盤點結果。
2.存貨盤點日不是資產負債表日
如果存貨盤點日不是資產負債表日,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適當的審計程序,確定盤點日與資產負債表日之間存貨的變動是否已得到恰當的記錄。
在實務中,注冊會計師可以結合盤點日至財務報表日之間間隔期的長短、相關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因素進行風險評估,設計和執行適當的審計程序。在實質性程序方面,注冊會計師可以實施的程序示例包括:
(1)比較盤點日和財務報表日之間的存貨信息以識別異常項目,并對其執行適當的審計程序(例如實地查看等);
(2)對存貨周轉率或存貨銷售周轉天數等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
(3)對盤點日至財務報表日之間的存貨采購和存貨銷售分別實施雙向檢查(例如,對存貨采購從入庫單查至其相應的永續盤存記錄及從永續盤存記錄查至其相應的入庫單等支持性文件,對存貨銷售從貨運單據查至其相應的永續盤存記錄及從永續盤存記錄查至其相應的貨運單據等支持性文件);
(4)測試存貨銷售和采購在盤點日和財務報表日的截止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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