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樣風險與非抽樣風險_24年注會審計劃重點
注會審計第四章為審計抽樣方法,下文為大家帶來抽樣風險的相關內容,其中包括控制測試中的抽樣風險和細節測試中的抽樣風險,以及非抽樣風險。審計科目的知識點需要再理解的基礎上進行記憶,同時為了避免遺忘也要多多回顧復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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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四章:審計抽樣方法
第一節:審計抽樣的相關概念
【知 識 點】
抽樣風險與非抽樣風險
一、抽樣風險
控制測試和細節測試的抽樣風險,如圖4-3所示。
(一)定義
抽樣風險,是指注冊會計師根據樣本得出的結論(A),不同于對整個總體實施與樣本相同的審計程序得出的結論(B)的可能性。抽樣風險是由抽樣引起的,與樣本規模和抽樣方法相關。
提示:
(1)A≠B的可能性即為抽樣風險。
(2)A≠B的可能性永遠存在就可以理解為抽樣風險始終存在。
(二)控制測試中的抽樣風險
(1)信賴過度風險:推斷的控制有效性(P)高于其實際有效性(Q)的可能性,影響審計效果。
如果注冊會計師評估的控制有效性高于其實際有效性,從而導致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水平偏低,注冊會計師可能不適當地減少從實質性程序中獲取的證據,容易導致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
(2)信賴不足風險:推斷的控制有效性(P)低于其實際有效性(Q)的可能性,影響審計效率。
當注冊會計師評估的控制有效性低于其實際有效性時,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水平高于實際水平,注冊會計師可能會增加不必要的實質性程序。
提示:
(1)P是根據樣本的結果推斷的總體結果,Q是對總體全部進行測試的結果,P≠Q的可能性永遠存在
(2)P>Q,信賴過度風險。
(3)P<Q,信賴不足風險。
(三)細節測試中的抽樣風險
(1)誤受風險:推斷某一重大錯報不存在而實際上存在的可能性,影響審計效果。
如果賬面金額實際上存在重大錯報而注冊會計師認為其不存在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通常會停止對該賬面金額繼續進行測試,并根據樣本結果得出賬面金額無重大錯報的結論。
(2)誤拒風險:推斷某一重大錯報存在而實際上不存在的可能性,影響審計效率。
如果賬面金額不存在重大錯報而注冊會計師認為其存在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會擴大細節測試的范圍并考慮獲取其他審計證據,最終注冊會計師會得出恰當的結論,但審計效率可能降低。
提示:
審計程序 | 影響審計效果(上當受騙) | 影響審計效率(冤枉好人) |
控制測試 | 信賴過度風險 | 信賴不足風險 |
細節測試 | 誤受風險 | 誤拒風險 |
影響審計效果的風險容易導致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因此更應予以關注。
(四)降低抽樣風險的對策
只要使用了審計抽樣,抽樣風險總會存在。抽樣風險與樣本規模是反向變動關系。注冊會計師在控制測試或細節測試中,均可以通過擴大樣本規模降低抽樣風險。如果對總體中的所有項目都實施檢查,就不存在抽樣風險。
二、非抽樣風險
(一)定義
非抽樣風險,是指注冊會計師由于任何與抽樣風險無關的原因而得出錯誤結論的可能性。
(二)可能導致非抽樣風險的主要原因
(1)注冊會計師選擇了不適于實現特定目標的審計程序。例如,注冊會計師依賴應收賬款函證來揭露未入賬的應收賬款。
(2)注冊會計師選擇的總體不適合于測試目標。例如,注冊會計師在測試銷售收入的“完整性”認定時將主營業務收入日記賬界定為總體。
(3)注冊會計師未能適當地定義誤差(包括控制偏差或錯報),導致注冊會計師未能發現樣本中存在的控制偏差或錯報。例如,注冊會計師在測試現金支付授權控制的有效性時,未將簽字人未得到適當授權的情況界定為控制偏差。
(4)注冊會計師未能適當地評價審計發現的情況。例如,注冊會計師錯誤解讀審計證據可能導致沒有發現誤差。注冊會計師對所發現誤差的重要性的判斷有誤,從而忽略了性質十分重要的誤差,也可能導致得出不恰當的結論。
(三)降低非抽樣風險的對策
非抽樣風險是由人為因素造成的,雖然難以量化,但通過采取以下措施可以將非抽樣風險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1)采取適當的質量管理政策和程序;
(2)對審計工作進行適當的指導、監督和復核;
(3)仔細設計審計程序;
(4)對審計實務的適當改進。
提示:
(1)抽樣風險和非抽樣風險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和檢查風險的確定過程中均可能涉及,且均可能影響審計風險。
(2)非抽樣風險與抽樣無關,所有審計業務中均存在。不能通過擴大樣本規模降低,且不能降低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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