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測試的性質_2023年注會審計重要考點
注會審計對于絕大部分人來說是沒有接觸過的,是邏輯性非常強的一門科目,沒有審計工作或者項目經驗的考生很難捕捉重要考點。東奧整理了2023年注會審計重要考點,感興趣的考生一起來學習吧!
【知識點】控制測試的性質
【所屬章節】
第八章:風險應對
第三節:控制測試
控制測試的性質
(一)含義
控制測試的性質,是指控制測試所使用的審計程序的類型及其組合,包括:詢問、觀察、檢查和重新執行。
(二)選擇恰當的程序
(1)詢問本身并不足以測試控制運行的有效性,需要與其他審計程序結合使用;
(2)觀察提供的證據僅限于觀察發生的時點,在不觀察時可能未被有效執行;
(3)檢查主要適用于對運行情況留有書面證據的控制;
(4)如果需要進行大量的重新執行,注冊會計師就要考慮通過實施控制測試以縮小實質性程序的范圍是否有效率。
(三)選擇程序的要求
(1)根據特定控制的性質選擇所需實施審計程序的類型;
(2)考慮測試與認定直接相關和間接相關的控制;
(3)對于一項自動化的信息處理控制,由于信息技術處理過程的內在一貫性,注冊會計師可以利用該項控制得以執行的審計證據和信息技術一般控制(特別是對系統變動的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作為支持該項控制在相關期間運行有效性的重要審計證據。
(四)雙重目的測試
(1)控制測試的目的是評價控制是否有效運行;
(2)細節測試的目的是發現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
(3)盡管控制測試和細節測試的目的不同,但注冊會計師可以考慮針對同一交易同時實施控制測試和細節測試,以實現雙重目的。
(五)實施實質性程序的結果對控制測試結果的影響
(1)如果通過實施實質性程序未發現某項認定存在錯報,這本身并不能說明與該認定有關的控制是有效運行的;
(2)如果通過實施實質性程序發現某項認定存在錯報,注冊會計師應當在評價相關控制的運行有效性時予以考慮,比如:降低對相關控制的信賴程度、調整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擴大實質性程序的范圍等;
(3)如果實施實質性程序發現被審計單位沒有識別出的重大錯報,通常表明內部控制存在值得關注的缺陷,注冊會計師應當就這些缺陷與管理層和治理層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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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志趣不遠,心不在焉,雖學無成。2023年注會考試時間是8月25日-27日,希望考生們認真備考,堅持學習,爭取順利通過今年的注冊會計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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