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抽樣概念_2023年注會審計重要考點
注會考試難度高,備考壓力大,但與其萎靡不振,不如將壓力變為動力,抓緊時間學習來得更實際。以下是2023年注會審計重要考點,各位考生一起來打卡學習吧!
【知識點】審計抽樣概念
【所屬章節】
第四章:審計抽樣方法
第一節:審計抽樣的相關概念
審計抽樣概念
(一)定義
審計抽樣是指注冊會計師對具有審計相關性的總體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項目實施審計程序,使所有抽樣單元都有被選取的機會,為注冊會計師針對整個總體得出結論提供合理基礎。
(二)基本特征
審計抽樣應當同時具備三個基本特征:
(1)對具有審計相關性的總體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項目實施審計程序;
(2)所有抽樣單元都有被選取的機會;
(3)可以根據樣本項目的測試結果推斷出有關抽樣總體的結論。
(三)代表性
測試低于總體百分之百的項目,得出總體結論的前提就是樣本具有代表性。
代表性是指在既定的風險水平下,注冊會計師根據樣本得出的結論,與對整個總體實施與樣本相同的審計程序得出的結論類似,具體包括:
(1)樣本具有代表性時,注冊會計師才能根據樣本項目的測試結果推斷出有關總體的結論;
(2)樣本具有代表性并不意味著根據樣本測試結果推斷的錯報一定與總體中的錯報完全相同,如果樣本的選取是無偏向的,該樣本通常就具有了代表性;
(3)代表性與樣本整體而非樣本中的單個項目相關;
(4)代表性與樣本規模無關,而與如何選取樣本相關;
(5)代表性通常只與錯報的發生率而非錯報的特定性質相關。
(四)適用范圍
如圖4-2所示,審計抽樣適用于控制測試(控制的運行留下軌跡時)和細節測試。
提示:
控制運行未留下軌跡時不宜使用審計抽樣。
提示:
通常只需要測試信息技術一般控制,并從各類交易中選取一筆或幾筆交易進行測試,不需使用審計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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