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程序_2023年注會審計重要考點
學習注會審計,考生們首先應該熟悉教材,熟悉知識框架,然后辨析細節,深入學習各考點。以下是東奧為大家準備的2023年注會審計重要考點,快來一起學習!
【知識點】審計程序
【所屬章節】
第三章:審計證據
第二節:審計程序
審計程序
審計程序是指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的某個時間,對將要獲取的某類審計證據如何進行收集的詳細指令。
(一)總體審計程序
為了保證知識點的連貫性,此處增加了“總體審計程序”相關知識點,該知識點是教材第七章和第八章風險識別、評估與應對的“主線”。
總體審計程序包括風險評估程序、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如圖3-4所示。
總體審計程序(風險評估程序、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是使用具體審計程序(7種)的某一種或某幾種程序的組合,歸納如下表。
總體審計程序 | 具體審計程序 | ||||||
檢查 | 觀察 | 詢問 | 函證 | 重新計算 | 重新執行 | 分析程序 | |
風險評估程序 | √ | √ | √ | √ | |||
控制測試 | √ | √ | √ | √ | |||
實質性程序 | √ | √ | √ | √ | √ | √ |
(二)具體審計程序
1.檢查
項目 | 具體內容 |
含義 | 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的記錄和文件進行審查,或對資產進行實物審查 |
檢查對象 | 記錄和文件,實物資產 |
特征 | 檢查程序具有方向性,如細節測試中的“順查”或“逆查” |
2.觀察
項目 | 具體內容 |
含義 | 查看相關人員正在從事的活動或實施的程序 |
觀察對象 | (1)從事的活動(也包括狀況,比如存貨的霉變、毀損等,固定資產的狀況等) (2)實施的程序,觀察出納員盤點現金等 |
局限性 | 觀察提供的審計證據僅限于觀察發生的時點,而且被觀察人員的行為可能因被觀察而受到影響,這也會使觀察提供的審計證據受到限制 |
3.詢問
項目 | 具體內容 |
含義 | 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員獲取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并對答復進行評價的過程 |
特征 | (1)知情人員對詢問的答復可能為注冊會計師提供尚未獲悉的信息或佐證證據 (2)對詢問的答復可能提供與注冊會計師已獲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差異的信息 (3)在某些情況下,對詢問的答復為注冊會計師修改審計程序或實施追加的審計程序提供了基礎 (4)在詢問管理層意圖時,獲取的支持管理層意圖的信息可能是有限的 (5)針對某些事項,注冊會計師可能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和治理層(如適用)獲取書面聲明,以證實對口頭詢問的答復 |
4.函證
項目 | 具體內容 |
含義 | 直接從第三方獲取書面答復以作為審計證據的過程,書面答復可以采用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等形式 |
特征 | (1)當針對的是與特定賬戶余額及其項目相關的認定時,函證常常是相關的程序 (2)函證不必僅僅局限于賬戶余額,還適用于被審計單位與第三方之間的協議和交易條款等 (3)函證程序還可以用于獲取不存在某些情況的審計證據 |
5.重新計算
重新計算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記錄或文件中的數據計算的準確性進行核對。重新計算可通過手工方式或電子方式進行。
6.重新執行
重新執行是指注冊會計師獨立執行原本作為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7.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冊會計師通過分析不同財務數據之間以及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之間的內在關系,對財務信息作出評價。分析程序還包括必要時對識別出的、與其他相關信息不一致或與預期值差異重大的波動或關系進行調查。
● ● ● ● ●
本文知識點內容根據東奧名師劉圣妮老師《輕一高效基礎班》講義整理,劉圣妮老師主編的《輕松過關?一》與課程內容同步,以下為《輕一》試讀內容,點擊圖片試讀更多!
以上就是注會審計第三章“審計程序”知識點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這部分知識點。只要心還在跳,就要努力學習。2023年注會考試時間是8月底,預祝大家順利通過考試!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