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審計考前重點學習筆記——應收賬款的實質性程序(函證)
注冊會計師《審計》知識點眾多,學習一定要突出重點,對理論與實務的學習應合理安排。同時審計不是靠死記硬背的,而是主要在于理解。為了讓大家節約學習時間,幫助大家順利備考,東奧特整理了CPA審計考前重點學習筆記,快來和小編一起來學習吧!更多CPA審計考前重點學習筆記戳我查看>>>
【重要知識點】
項目 |
內容 |
函證決策 |
1.除非有充分證據表明應收賬款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而言是不重要的,或者函證很可能是無效的,否則,注冊會計師應當對應收賬款進行函證 2.如果認為函證很可能是無效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替代審計程序,獲取充分、可靠的審計證據 3.如果注冊會計師不對應收賬款進行函證,應當在工作底稿中說明理由 |
函證目的 |
證實應收賬款賬戶余額是否真實準確 |
函證范圍 |
函證范圍是由諸多因素決定的,主要有: 1.應收賬款在全部資產中的重要性。(比重較大。范圍應相應大一些) 2.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相關內部控制有效,則可以相應減少;反之,擴大) 3.以前期間的函證結果。若以前期間函證中發現過重大差異,或欠款糾紛較多,則函證范圍應相應擴大一些 |
函證方式 |
由于應收賬款通常存在高估風險,且與之相關的收入確認存在舞弊風險假定,因此實務中通常對應收賬款采用積極的函證方式 |
函證時間的選擇 |
基本原則:以資產負債表日為截止日,以資產負債表日后適當時間內實施函證。 特殊情況: 適用前提:如果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為低水平 做法:可選擇資產負債表日前適當日期為截止日實施函證,并對所函證項目自該截止日起至資產負債表日止發生的變動實施其他實質性程序 |
函證過程的控制 |
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函證全過程保持控制 |
審計是CPA考試六科中“三座大山”之一,歷年考試均有一定難度,需要大家認真學習備考。以上就是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應收賬款的實質性程序(函證)相關內容,考生要相信付出總會有收獲的。注會考試時間為8月27日-29日,希望考生順利通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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