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接受委托時對期初余額的審計_2020年注會《審計》重要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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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首次接受委托時對期初余額的審計
【所屬章節】
第十七章 其他特殊項目的審計——第四節 首次接受委托時對期初余額的審計
【知識點】首次接受委托時對期初余額的審計
首次接受委托時對期初余額的審計
【考點一】期初余額的含義(★)
期初余額的定義、理解要點以及對本期財務報表的影響,歸納如下表。
期初余額 | 具體內容 |
定義 | 期初余額是指期初存在的賬戶余額。期初余額以上期期末余額為基礎,反映了以前期間的交易和事項以及上期采用的會計政策的結果 |
理解要點 | (1)期初余額是期初已存在的賬戶余額 (2)期初余額反映了以前期間的交易和事項以及上期采用的會計政策的結果 (3)期初余額與注冊會計師首次審計業務相聯系 |
判斷期初余額對本期財務報表的影響 | 判斷期初余額對本期財務報表的影響程度應著眼于以下三方面: (1)上期結轉至本期的金額 (2)上期所采用的會計政策 (3)上期期末已存在的或有事項及承諾 |
【考點二】期初余額的審計目標(★★)
(1)確定期初余額是否含有對本期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錯報。
(2)確定期初余額反映的恰當的會計政策是否在本期財務報表中得到一貫運用,或會計政策的變更是否已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作出恰當的會計處理和充分的列報與披露。
【考點三】期初余額的審計程序(★★★)
(一)總體要求
為達到期初余額的審計目標,注冊會計師應當閱讀被審計單位最近期間的財務報表和相關披露,以及前任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如有),獲取與期初余額相關的信息。
(二)影響期初余額的審計程序性質和范圍的事項
(1)被審計單位運用的會計政策;
(2)賬戶余額、各類交易和披露的性質以及本期財務報表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
(3)期初余額相對于本期財務報表的重要程度;
(4)上期財務報表是否經過審計,如果經過審計,前任注冊會計師的意見是否為非無保留意見。
(三)對期初余額實施的審計程序
(1)確定上期期末余額是否已正確結轉至本期,或在適當的情況下已作出重新表述。
(2)確定期初余額是否反映對恰當會計政策的運用。
(3)實施一項或多項審計程序。
(4)如果上期財務報表已經審計,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底稿。
(3)對期初余額實施一項或多項審計程序
①如果上期財務報表已經審計,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底稿,以獲取有關期初余額的審計證據。
②評價本期實施的審計程序是否提供了有關期初余額的審計證據。
③實施其他專門的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期初余額的審計證據。
(4)如果上期財務報表已經審計,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底稿,以獲取有關期初余額的審計證據。包括以下工作:
①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底稿。包括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工作底稿中的所有重要審計領域;考慮前任注冊會計師是否已實施審計程序,收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支持資產負債表重要賬戶期初余額;復核前任注冊會計師建議的調整分錄和未更正錯報匯總表,并評價其對當期審計的影響。
②考慮前任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和專業勝任能力。
③與前任注冊會計師溝通時的考慮。
(四)實施其他專門審計程序
審計程序 | 內容 |
對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的審計程序 | ①可以通過本期實施的審計程序獲取部分審計證據 例如,本期應收賬款的收回(或應付賬款的支付)為其在期初的存在、權利和義務、完整性和計價提供了部分審計證據 |
②有必要實施追加的審計程序 例如,針對存貨而言,因為委托時間滯后,注冊會計師可能未能對上期期末存貨實施監盤,本期對存貨的期末余額實施的審計程序,幾乎無法提供有關期初持有存貨的審計證據。因此,注冊會計師有必要實施追加的審計程序,比如:監盤當前的存貨數量并調節至期初存貨數量;對期初存貨項目的計價實施審計程序;對毛利和存貨截止實施審計程序 | |
對非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負債的審計程序 | ①檢查形成期初余額的會計記錄和其他信息 例如,針對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和長期借款,注冊會計師可以通過檢查形成期初余額的會計記錄和其他信息獲取審計證據 ②通過向第三方函證獲取有關期初余額的部分審計證據。例如,針對長期借款和長期股權投資的期初余額,注冊會計師可以通過向第三方函證獲取有關期初余額的部分審計證據 ③可能需要實施追加的審計程序 例如,針對或有負債,注冊會計師還可能需要實施追加的審計程序 |
【考點四】審計結論和審計報告(★★)
(一)審計后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如果無法獲取有關期初余額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中發表下列類型之一的非無保留意見:
(1)發表適合具體情況的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
(2)除非法律法規禁止,對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如相關)發表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而對財務狀況發表無保留意見。
(二)期初余額存在對本期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錯報的處理
(1)注冊會計師應當告知管理層;
(2)如果上期財務報表由前任注冊會計師審計,注冊會計師還應當提請管理層告知前任注冊會計師;
(3)如果錯報的影響未能得到正確的會計處理和恰當的列報,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財務報表發表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
(三)會計政策變更對審計報告的影響
如果認為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與期初余額相關的會計政策未能在本期得到一貫運用,或者會計政策的變更未能得到恰當的會計處理或適當的列報與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財務報表發表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
(四)前任注冊會計師對上期財務報表發表了非無保留意見
情況 | 具體內容 |
總體要求 | 如果前任注冊會計師對上期財務報表發表了非無保留意見,導致非無保留意見的事項對本期財務報表仍然相關和重大,注冊會計師應當對本期財務報表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
無須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 前任注冊會計師對上期財務報表發表了非無保留意見,導致前任注冊會計師發表非無保留意見的事項可能與對本期財務報表發表的意見既不相關也不重大,則注冊會計師在本期審計時無須因此而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
需要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 前任注冊會計師對上期財務報表發表了非無保留意見,如果該重大事項在本期仍然存在并且對本期財務報表的影響仍然重大,而被審計單位繼續堅持不在本期財務報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則注冊會計師在本期審計時仍需因此而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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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主講名師:劉圣妮 名師介紹:管理學博士、副教授。1996年開始從事注冊會計師考試輔導及注冊會計師后續教育教學工作,精通理論知識,熟悉實務運用。深諳《審計》歷年考試命題規律,是公認的杰出審計輔導專家。編著的注冊會計師《審計》“輕松過關”系列圖書,具有針對性和實用性,享譽業內。 授課特點:富有激情,寓教于樂。幽默的語言讓課堂生動有趣,鮮活的案例讓理論形象具體,考點梳理精細,考題點押準確 。“聽劉老師的課,審計輕松過”。 |
注:以上注會考試知識點選自劉圣妮老師《注冊會計師審計》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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